小说里如何叫哥哥吃早饭

1、叫声哥哥命都给你是什么小说男主姓霍

您说的是作家郑渊洁的小说《叫声哥哥命都给你》,男主角叫做霍亮,故事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,从村里出来开始了他的大学求学之旅,他有一个天真而又善良的姐姐,有一堆搞怪的朋友,他也得到了爱情。

2、辰哥哥是那部小说里的称呼

《投降吧恶魔拽王子》
.. 辰哥哥在笑什么啊,难道你也想吃棒棒糖,我还有哦。 洛薇薇把口袋一番,十几根棒棒糖立...
《亿万契约挚爱冷总裁》
我叫辰!只有动手术,洛蔓才能健健康康地长大!等洛蔓长大了,辰哥哥就来娶你,好不好? ...
朕养你爱妃
. 正文第61章叫声辰哥哥! 你这么批这么久还没批好啊 阮惜坐在绝天辰的怀里,不满地唠叨...
冷少爷冷丫头
《冷少爷冷丫头》的章节我想起辰哥哥了
恶魔的宠溺甜心
《恶魔的宠溺甜心》的章节第十七章饿肚子等辰哥哥回来
公主殿下是天使还是恶魔
冷天晴暗想糟糕,可是,还是反应过来, 是、是我一个男同学的,辰哥哥,你、你不要误会,我和他只是普通同学。 一紧张,居然想出了这么好的办法,冷天晴有点得意。 凌沐辰一连黑线...

3、有一个小说前面是感人的讲弟兄的故事

他出生那一年,计划生育抓的紧,而他是唯一的一个光明正大生下来的一个,为什么?并不是因
为家里有权有势,而是他的哥哥,是"先天脑疾".俗话说,就是弱智!!!
母亲扬着手里的小竹竿,对哥哥说:永远不许你碰弟弟,记住没有?因为担心哥哥会伤害到
他,父母也不许哥哥进入他们的房间,即使是吃饭,也让他单独在外面自己吃.哥哥常常偷偷的
蹲在父母的房间门口向屋里看去,看到弟弟的时候,他就笑的口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.
其实哥哥很小的时候,也曾经深深的被疼爱过,知识当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学会走路,学会说
话的时候,哥哥却是目光呆滞,说不出一个字来.检查出来是脑疾以后,爷爷奶奶百怨气都出在
了母亲的身上,母亲就把怨气都出在了哥哥身上,他常常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挨上了一顿打骂.
母亲在院子里抱着我晒太阳,哥哥小心翼翼的靠近,兴奋的想摸一摸我的脸,母亲抱着我,像
躲瘟疫一样闪到了一边,大声的喝他,不许你碰弟弟,你想把病传染给弟弟吗???终于有一次,
爸爸妈妈不在家里,哥哥远远的看着怀里的弟弟,傻傻的笑着,流着口水,姑姑心酸了,对着哥
哥招手说,来,摸一摸弟弟的手,他却迅速的躲开了,口齿不清,断断续续的说,不...不...不
摸..传...传染...我不要...传染...弟弟...弟弟......哪天,姑姑哭了,他伸手为姑姑擦去
眼泪,依然在笑......
弟弟慢慢长大,有几次,弟弟蹒跚的向他走来,他兴奋得手舞足蹈,伸手想要扶住快要跌倒的
弟弟,心里很高兴,可是母亲总是会很快的跑过来,把弟弟抱开.
夏日炎炎,看着别人家里的孩子,嘴里舔着冰棒,他抿舔着自己的嘴唇,感到炎热而且口渴,
那些孩子说,你学狗啊,学狗在地上爬,就把冰棒给你,哥哥学着做了,可是孩子门并没有把冰
棒给哥哥,而是嘲笑他,傻瓜,傻子,真是个傻子,哈哈哈哈哈哈~~~~~一向动作迟缓的哥哥,猛
的从地上爬了起来,就像疯了一样劈手就抢,那些孩子都吓坏了,他连忙拿着冰棒高高低低得
向家里跑去,一路上,冰棒不断融化,到了家里,只剩下可怜的一点点了,弟弟正在院子里玩耍,
他把冰棒举到弟弟的面前说,吃...吃...吃...弟...弟吃......母亲只看着他拿着一根小木
棍对着弟弟比划,冲过来一把把哥哥推倒在地上,仅剩的冰棒也掉在了地上,他痴痴的看了一
会儿,哇的一声哭了...为自己所受的委屈,他哭了,哥哥哭了.
弟弟学会叫人了,可是从来没有叫过他哥哥,他多么希望,自己可以像天下所有的哥哥一样,
被自己的弟弟叫哥哥,为此,每当弟弟在院子里玩耍的时候,他就会在三米外的地方,吃力的叫
着,哥...哥...哥...他想让弟弟听到,让弟弟学会叫哥哥......一天,他还在继续喊着哥...
哥...的时候,母亲听到了,喝他道,一边去.这时弟弟突然抬头看者他,嘴里清晰的喊出了:哥
哥~~~他从来未曾如此激动,拍着巴掌跳了起来,无惧父母的阻拦,跑了过去,用力把弟弟抱了
起来,眼泪和口水一起流到了弟弟的身上.
弟弟是从小被别人喊着:"傻子他弟"长大的,他对这个称谓厌恶,所以他看着总是对着他傻
笑的哥哥也是心中厌恶.有一次他又因为"傻子他弟"这个称呼和别人打了起来,他被那个同学
压倒在下面,忽然对方的身体轻轻的离开了压住的弟弟,是哥哥,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哥哥有如
此大的力气,把那个男孩摔在里地上.弟弟害怕了,惹祸了,那一刻他恨透了,恨母亲为什么会
生下那个傻子哥哥,他用力的推了哥哥一把:谁要你多管闲事的?你这个傻子,哥哥被推到了地
上傻呆呆的看着弟弟.那天,他和哥哥被罚跪在地上,竹竿无情的落了下来,哥哥趴在了弟弟的
身上忍痛颤抖着说,打...打我...打我,不要打弟弟......
没过几天,家里来了亲戚,带来了没有见过的糖果,母亲分给了弟弟八块,分给了他三块,这
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他理所当然的接受了,弟弟当天就吃完了,地二天,哥哥在他的窗
外敲着玻璃对着弟弟傻笑,掂着脚把一只手伸了进来,脏兮兮的手心里拿着两块糖果,吃...
弟...弟吃...他愣住了,没有接过来,哥哥把手缩了回去,再次伸手时,手里已经变成了三块 糖,他再次含糊的说,吃...弟...弟吃...弟弟吃......不知道为什么,这一次他突然不想要
了,哥哥急了,他把糖果的纸剥了下来,把糖果往弟弟的嘴里塞,弟弟清晰的看到哥哥的眼睛
里,流出了泪水......
拿到了大学的通知书那天,父母笑的很开心,哥哥也高兴的一跳一蹦的,其实哥哥不明白什
么是大学,但是他知道,弟弟给家里争气,不会像自己一样,什么都不懂.因为现在没有人叫他
傻子了,而是叫他,智杰他哥.
离开家里的那一天哥哥还是不肯进他的屋子,在窗户外给了弟弟一个花布包,他打开了,他
看到了,是几套新衣服,都是姑姑前几年给他们哥两个做的,原来,这么多年了,哥哥从来没有
穿过新衣服,可是,他和父母,从来就没有注意过,此刻他才发现,穿在哥哥身上的衣服都磨破
了边,裤子断的吊在腿上,滑稽的像个小丑,弟弟的鼻子微微发酸,这么多年了,自己除了儿时
的厌恶,长大后的忽视,他还给过哥哥什么呢??????哥哥还是多年前的傻笑的模样,只是在他
的眼里多了几分期待,弟弟知道那期待是什么,衣服不可以穿了,款式也旧的不行,可是他还是
收下了衣服,在身上比划,哥哥,好看吗?哥哥用里的点点头,笑的嘴巴咧的很大.弟弟在纸上写
了两个字,兄弟,指着兄字对哥哥说:这个是"兄"字,就是哥哥,就是你.指着弟字说:这个
读"弟"就是我,兄弟就是先有哥哥,才有弟弟,没有你,就没有我.弟弟那天反复的教,可是哥哥
就是坚持读"弟兄"间断却坚决的读"弟兄"~~~弟弟那天哭了,哥哥那是在告诉他,哥哥的心中,
弟弟永远是第一位的,没有弟,就没有兄.
大学的生活对一个农村孩子而言,真的很精彩,他几乎忘记了还有一个哥哥.妈妈给他打电
话的时候,哥哥也一起去了,说到最后,妈妈说:和你哥哥说几句话吧,哥哥接过电话以后许久
许久没有 声音,母亲还是接过来说,挂了吧,你哥哥哭了,他只是在胸口比划着,意思是想念
你.他本来想再叫妈妈把电话给哥哥,可是看到宿舍的同学好奇的目光,弟弟应了一声,那就挂
了吧.他不想同学们知道,他的哥哥是个傻子.
放假了,他买了糖果,路上,他想起儿时,哥哥把糖果塞在他嘴里的时候,糖在嘴里,可是嘴却
微微苦涩.他回到院子里,就大声喊着,哥哥,哥哥,我回来了,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.只是,他再
也没有找到那个年近30了还穿着吊裤子的哥哥,父亲老泪纵横的告诉他,半个月前,你哥哥下
河里去救一个溺水的孩子,他自己也不会游泳啊,他用力把孩子推到了快到岸边,他自己却没
能再起来了,父亲蹲在地上痛哭说,我们欠那孩子太多了啊.
弟弟一个人坐在岸边,拿出了哥哥写的几个歪歪扭扭的字,只有他自己能看出来,哥哥写的
是---弟兄.对着哥哥已经听不到的河边,我嘶心的喊了一声"哥哥"您回来啊,弟弟想念您啊,
可是哥哥已经再也听不到了。。。。

4、斗破苍穹小说里既然写道薰儿已经是萧炎的人了,不再是兄妹关系。但是为什么还要叫他萧炎哥哥?

从小就是这样叫的 青梅竹马的 再说熏儿在小说里很单纯 不叫哥哥叫老公 和她的性格不搭配

5、席绢小说中有没有"影子"和宋克棠的故事


席绢的:《陪你早餐》里面的男主角是宋克棠。是短篇的。
陪你早餐
滴滴,滴滴滴……
闹钟的鸣叫声由小而大流泻在十坪大小的卧房里,宣告了新的一天的到来。
「啪!」在躁音还没有泛滥到转为不堪忍受的灾情时,一只修长白净的手掌探过来,轻拍了下,便让那尖锐的声响嗄止,教刚转醒的脑袋得回一点安宁,一旦脑袋平静了,他才能好好想著今天有哪些事情要做,并想好处理的先后顺序,轻重缓急。
每日清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当天的行程确认一遍,然后方才睁眼下床,以从容笃定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天——虽然说他的行程通常是一成不变的。
按步就班,是他的性情,也是他做事的原则。三十四年来都是如此。
他的人生一向循规蹈矩,一向……乏味——至少在别人眼中看来就是。
嘴边不期然逸出一抹笑,而莫名的笑带动了他一天的好心情。他睁开眼,看到的不是天花板,而是一双美丽并显得冷漠的大眼。
「你来了。」他只楞了一晌,便温声说著,非但没受到任何惊吓的模样,更还像是在自己单身卧房中看到不应该出现的外人,是件很正常的事一般。
那双美眸的主人没有回答他,一迳地冷漠,而他也颇能自得其乐的接著道:
「早餐想吃什么?烧饼油条?还是吐司火腿蛋?对了,我先帮你榨一杯鲜橙汁吧!」说话的同时,他颐长的身影已经转往厨房而去。
一会儿光景,当他榨好果汁时,也做好了一份吐司火腿蛋。转身欲端出去,却看到餐桌边不知何时已然安坐了一位清冷佳人,简直像是飘行的幽灵一般无声无息,一点存在的气味都闻不到。而他也是镇定,手上的那杯果汁没荡出半滴,稳稳的轻搁在她面前。
「怎么只做一份?」清冷的语调逸出自佳人之口,字面上的意思像是关怀,但听起来却像是一种不信任的质问。
也亏得斯文俊秀的男子有著好脾性,对她的尖锐口气不以为忤,温声回道:「我先做一份吐司,等会下楼包一份烧饼油条上来,你选剩的那一份就当我的早餐。」
「如果我两份都想尝尝看呢?」像是蓄意寻衅,她的口气益加显得不驯,隐隐光火的味道。
男子笑了,暂止了往卧室走去的步伐,回身轻靠在餐桌边沿,微微倾身,仔细的端详她。
「怎么了?谁惹你不开心了吗?」
他的观察入微与碍眼的好脾气,让她清冷的表相终于破功,再也抑制不住火气,伸手抓起吐司就要往他脸上丢——不,动,如,山。
这个男人躲也不躲。不知道是自知躲不过她的神速,还是反射神经迟顿到根本像是没长过……或者是基于一种笃定,笃定她绝对不会拿任何东西砸他,伤害他……是吗?
总之,他没躲;她没砸。她的冲动顿时成了一种虚张声势。
被暗自捏挤得变形的吐司,恨恨送进了她的樱唇里。终究没给浪费掉。一口一口又一口的,与其说她在解饥,不如称做是泄恨。
这难得出现在她身上的孩子气行止,逗出他纵容且愉悦的笑意,更教他忍不住伸出一手,轻抚上她总是太过苍白的脸颊。
碰触,令她的身躯蓦地一僵,全身寒毛顿时直竖,握住吐司的手更嵌紧了几分,死命抑制住所有习惯性产生的尖锐反应,不让自己伤害到他。但一双恶狠狠的杏眼倒是一点也不客气的怒瞪著他,像两道淬毒的箭,将她的不悦充份表达出来。
很凶狠,就像是一只防心甚强的野生猛豹,突然被人类触摸时会产生的反应,瞬间就要将人撕碎般的蓄势待发。
不太可怕,反而可爱——对他来说。
他一向有动物缘,虽然他教授的科目与动植物并无关联。
「我下去买烧饼油条,嗯?」他道。
「你没看我已经在吃吐司了吗?」还下楼干嘛?
「不是两种都想吃吗?我买上来给你尝尝味,剩下的我吃。」
「我现在不想吃了。」重重将手中的食物丢回盘子内。他愈逆来顺受,她愈忿怒,愈想跟他过不去!
从椅子上起身,就要往大门走去。她不该来的,不该这么失控的,而什么事都没做的他更不该受到她这样火爆任性的对待!偏偏他永远是这样好性情,彷佛全天下人怎样错待他都没关系似的!
「凝霜?」说他运动神经极差,这会儿又俐落起来了,他一手支在门框上,恰好赶在她越过他之前拦住她。她跌入他温暖的胸怀中,而他这么唤著。
身子轻轻一颤,就这么依在他怀中没退开,让他的双臂顺势圈抱在她身后,形成密密的守护姿态。
从他口中喊出她的名字,向来就是她的紧箍咒,总能将她定身。
她讨厌自己这样的软弱,也讨厌他总是慷慨的放送他源源不绝的温暖,从不知拒绝为何物。更讨厌自己也是厚颜索讨他的人之一!
贪婪,是一种毒瘾,只会愈陷愈深。
她已经沦陷得太彻底,当她猛然惊骇的察觉到耽溺时,却再也无力自拔了。
不该是这样的呀!一切都是不应该的呀!
而且…她只是他习惯性付出的「之一」,不是「唯一」哪!可-恶!
「我要走了。」脸孔闷在他怀中,发出的声音模糊而低哑。
「是吗?」他没放开她。
「我忙。必须走了。」倦倦然的更往他怀中缩去。
「嗯。」很体谅的嗓音。
「我根本不饿,我来这里从来就不是为了要让你替我张罗早餐的!我不缺下人服待!」
「我知道。」他下巴轻轻摩娑著她的头顶心,声音好轻柔。
「我从没当你是佣人!」她的语调含恨,并重重箍抱住他。
是谁对她说了什么吗?他心下忖度著。
「你当然没有。」
「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为什么每次我来都要服侍我?!」她抬头瞪他,一副审问犯人的模样。
他轻叹,问:「我这样开始令你感到困扰了吗?」他一直不是个称职的追求者,多年来毫无长进。
「你为什么要做这些?为什么要这样近乎卑微的讨好?」
「因为,那是我宠爱你的方式。」他的声音轻轻温温地,迥异于她的冷锐苛难。佛如能穿石的水滴,平和地将她的怒火给化了。
「我不是你的宠物!不必你宠爱!」美丽的脸蛋再度埋入他怀中,却怎么也掩饰不了她充血通红的双耳,让他轻易便能窥见她极力隐藏的羞涩。
他没回嘴些什么,只是充满爱怜的笑著。
「我爱你呀,凝霜。要我不讨好你,不宠爱你,根本是做不到的事呀!」
「……」她在他怀中似乎含糊呢喃了些什么。
「嗯?」他没听清楚。
「…那,你也曾经这样宠过『她』吗?」这次声音大了些,像在壮胆。
她?哪个她?纵使心思细腻如他,也参透不出怀中人儿口中的她,意指何人。「你说的是谁呢?」
「她,白水晶。」纵使红晕末褪,她仍是抬头,就为了看他听到这名字时那一瞬间的表情,再细微的波动也逃不过她的审视。
白…水晶?
呀,是了,一个在他生命中已然淡逸而去的名字;如今是他众多姻亲之一的女子。
他想了一下才明白她提起这名字的理由——白水晶曾经是他学生时代一段青涩暗恋里所镌刻著的名字。
她知道了,她也…在意著,是吗?
他感到讶异,并觉得受宠若惊。她,不是这样的女子,她不是,也不屑是的,不是吗?!
「宋克——」他过久的沉默让原本被他神情取悦的她发怒了,就要连名带姓的叫人——「傻瓜。」他低首在她唇上偷香。不理会这样罕见的举措弄怔了她,温柔的轻吻了许久,直到将她唇上冷硬的线条给吻化了,才又开口。「我只想宠你,不想这样去宠别人。而我唯一宠过的人是你。」
似是被安抚了,或是被情人的蜜语又给羞著了,她苍白的娇容再度泛滥出红晕。而这令她感到狼狈。为什么在他面前,她的表现竟是愈来愈荒腔走板?她不是这样的人呀!可是这两年多来,只要踏进他这里,她就会变成自己也不认得的人!真是…太堕落了。
她是道上人人闻之色变的罗刹,是龙焰盟的代主,一个无血无泪的人呀!怎可在他屋子里,在他面前,便变成了一个恶心而小心眼的小女人?真是令自己都厌然得作呕。
她不该这样的,心里第一万次斥责自己。不可以再做出这种幼稚的行止了,她必须回归原本正常而冷淡的她——「我——」
「嗯?」他看著她,专心倾听。眼神温柔怜惜,怕宠她不够似的。
「我…饿了。」说完的同时脸色也转为惊骇,她她她,不是要说这句的呀!
「那,想吃吐司,还是什么其它的?」他问。
「我…想吃广东粥。」也不是要说这句的!
「五分钟,马上好。」将她轻按坐在椅子上,他愉悦的在冰箱与流理台间忙碌起来。
非常温馨的画面。她怔怔望著,明明没近视的双眼,视线却一直模糊起来。
当她疲惫时,当她觉得黑暗漫无止境到几乎要湮没她时,就算顽强的心不愿承认,她不受控制的双脚自会有它的意志,往有他的地方迈去,就像影命定了要追逐著光…
他是光,他是朗朗无云的青天,不带一丝杂质。
他是…她的,她的!
「加皮蛋好吗?」他问。
「不要。」
「那,一点点粉肝?」
「不要。」
「再不…」好脾气的嗓音依然。但声音突然中断——因她猛然抱住他。
「我什么都不要加。」啊!她的行止跟嚣张任性的疯婆子没两样。
「那你想加什么呢?」声音带笑。
「我只要你。我的早餐只要你,不要其他。」
他想转身,但她不依,不要他看到她现下这害羞别扭的矬样。他没再坚持转身看她,但从他微震的身躯,便可知道他发觉她在害羞,也明白她的心意。
「好好好,都依你,都依你。」
「你是我的早餐!」
他笑,身子震得更厉害。
「你是我的!」
「是,我是你的。只陪你早餐,只当你的早餐,好吗?」
「好。」
直到他煮好广东粥,她依然没放开他。他不得不提醒:
「吃早餐了,凝霜。」
「一起吃。我不要一个人吃,不要你总是站在一边看我吃。我要你陪我。」她终于放开他,拉他坐在椅子上,不让他再起来忙,她快手快脚的将粥端过来,很快盛好两碗,然后才坐在他身边。
这就是她今天发飙的原因吗?她觉得他被亏待了?被她亏待?
「你你…看什么?!」她声音又凶了起来,但脸上的薄晕教她威仪全失。
他只是傻兮兮地笑著。
「傻-瓜!」她也笑了,跟他一样傻呼呼。
她罕见的笑,教他惊艳得呆了。
「看什么?!」她羞嚷。
「我但愿能常令你这样笑。」他呆呆的说著。
「吃,吃你的早餐啦!傻瓜!」
「好,好的,我吃。」
「以后要这样陪我吃。」她命令。
「好的。」
「我们…可以一起做早餐。」
「好的。」
「一直一起。」
「好的。」
「你知道你在答应什么吗?」她开始怀疑他是否知道自己在「好的」些什么。
他知道。「我答应的是——永远。」
「永远…什么?」声音微颤。
「陪你早餐,只陪你,不陪别人。永远。好吗?」
………「好。」
心定了,粥还热著,她饿了,而最想吃的是……
她勾下他颈项,觊觎著他的唇。
「嗯?」他只来得及发出这代表疑惑的单音,便再也发不出其他的了——因为她正在吃早餐,开胃菜是他迷人的唇……

6、漂亮又好命!13岁爱上哥哥朋友,小说里走出的公主,现状如何?

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也是闲暇时的精神食粮。而小说这类文体也成为了当代非常流行的文体,这种虚拟性的文学最大的魅力,就是能引导人们去幻想,喜欢看小说的人,总会把书中的某个角色,替换为自己,从而获得代入感。

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一部叫做《偷偷藏不住》的言情小说,小说中讲述了一个13岁的小姑娘爱上了自己哥哥的舍友,而最后两个人也终成眷属,过上了幸福的生活。

听起来这个剧情可能会显得有些浮夸,但是其实,这个剧情在现实中是真实存在的。今天我们要讲的这个女孩子,她13岁爱上未来的丈夫,长大后还帮助她的丈夫赚了13个亿。

现实中的小说人物

这个女孩名叫孙芸芸,她真的像是从书中走出来的,非常令人惊奇。孙芸芸从小就长了一副甜美可人的小脸蛋儿,笑起来有一种迷人的魔力。

她出生在台湾的一个富豪家庭,她的祖父孙法民是台湾经营企业最成功的人士之一,从小的她无论去到哪里都有佣人、司机的跟随,就像是公主一般。

孙芸芸的全家都非常娇惯她,而且她还有一个哥哥,哥哥对她也是百般宠爱,可以说她从小就过着如公主一般的幸福生活。

尽管从小娇生惯养,但是孙芸芸却一直渴望过上安逸的生活,找到一个爱自己且门当户对的老公过一生。

小说中的爱情出现了

在孙芸芸13岁那年,她的家里举行了圣诞派对,派对要求了很多名流名仕参加,大家都非常喜欢可爱漂亮的刘芸芸,而刘芸芸也在这次派对上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。

那个人叫做廖镇汉,当时20岁,是三侨集团董事长的公子,也是孙芸芸哥哥的好朋友,刘芸芸对他一见钟情,并当时就在心中芳心暗许。

到了孙芸芸15岁时,她终于把心中对廖镇汉的爱意表达了出来,并对廖镇汉说自己长大了要做他的新娘,大家都觉得她非常可爱,只有廖镇汉认真地看着她,点了点头。

直到她18岁成人礼那天,她再次问廖镇汉是否还记得当时的约定,廖镇汉因为孙芸芸的坚持非常惊讶,并与她确定了恋爱关系。

两人相恋7年后,成功的走入了婚姻的殿堂,并且非常幸福,廖镇汉对孙芸芸也是百般呵护,时时刻刻把她捧在手里,护在心里。

现状如何

结婚后,孙芸芸帮廖镇汉生了两个可爱的宝宝,一家人非常幸福的生活在一起。

婚前婚后,孙芸芸真的改变了很多,结婚前孙芸芸就是一个公主,什么都不会做,甚至连洗衣机都不会用,但是结婚后,家里的大大小小一切事务她都可以应付自如。

而且孙芸芸用着自己从小对时尚产品的理解,帮助自己的丈夫的企业设计了一款珠宝品牌,并且靠其获利13亿元,她成为了毫无疑问的“台湾第一名媛”。

她不仅是生活中的最佳伴侣,也是事业上的得力后盾,若能得此妻,简直此生无憾。

如今40多岁的她长相依然貌美如花,并且生活得很幸福,真所谓是从书中走出的人,也过着如故事般的生活啊。

与小说里如何叫哥哥吃早饭有关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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