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杯茶短篇小说

1、以前在《南风》杂志上看到了一篇题目好像是《桃之夭夭》的短篇小说,请问是哪一期的呀?怎么才能找到呀?

总觉得是这篇。 不过好像是叫《君生我未生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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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个孤儿,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,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。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。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,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,一个漂亮的,安静的小女婴,许多人围着,他上前,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。

给了我一个家,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,陶夭。后来他说,我当初那一笑,称得起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

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,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,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,愤懑中双双弃世,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,发配农村,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。他从此孑然一 身,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。

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。只除掉一件事。

上学时,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“野种”,我哭着回家,告诉哲野。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,问那几个男生:谁说她是野种的?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,都不出声,哲野冷笑:下次谁再这么说,让我听见的话,我揍扁他!有人嘀咕,她又不是你的,就是野种。

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: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。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,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?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?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,你们吃什么?小孩子们顿时气馁。
自此,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。大了以后,想起这事,我总是失笑。

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,要幸运得多。

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。满屋子的书,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,有太阳的时候 ,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。我总是自己找书看,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。隔 一会,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,他的微笑,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。看累了,我就趴在他 肩上,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。

他笑:长大了也做我这行?

我撇嘴:才不要,晒得那么黑,脏也脏死了。

啊,我忘了说,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。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。他永远温雅 整洁,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,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。

我八岁的时候,曾经有一次,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。那女人是老师,精明 而漂亮。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,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,哲野在,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,不在,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。我怕她。

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,她问我:你的亲爹妈呢?一次也没来看过你?我呆了,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。她啧啧了两声 ,又说,这孩子,傻,难怪他们不要你。

我怔住,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,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。

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。哲野走进来,抱着我说,不怕,夭夭不哭。

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。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,怎么好好的又散了?哲野说,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,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。邱非说,你还是忘不了叶兰。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。大了后我知道,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。

我们一直相依为命。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,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。

我考上大学后,因学校离家很远,就住校,周末才回家。哲野有时会问我:有男朋友了吗?我总是笑笑不作声。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,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:甲倒是高大英俊,无奈成绩三流;乙功课不错,口才也甚佳,但外表实在普通;丙功课相貌都好,气质却似个莽夫……

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。在我眼里,他们都幼稚肤浅,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,太着痕迹,失之稳重。

二十岁生日那天,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。这类零星首饰,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,他的说法是:女孩子大了,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。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,我喜欢什么,马上买下。

回校后,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。我也不放在心上。因为自己的身世 ,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。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: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?我莫名其妙:谁说的?她说: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,你跟他逛商场 ,亲热得很呢!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,原来是傍了孔方兄!我略一思索,脸慢慢红起来,过一会笑道:他们误会了。

我并没有解释。静静的坐着看书,脸上的热久久不褪。

周末回家,照例大扫除。哲野的房间很干净,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。

那是件米咖啡色的,樽领,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,我挑了这件。当时哲野笑着说,好,就依你,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,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。

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,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。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,走路步履轻捷生风,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,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。我纳闷。

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,要我早点回家,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。他刮胡子换衣服。我狐疑: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?哲野笑:我都老头子了,还谈什么女朋友,是你邱叔叔,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,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。

我知道,那一定是叶兰。

路上哲野告诉我,前段时间通过邱非,他和叶兰联系上了,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,这次重见,感觉都还可以,如果没有意外,他们准备结婚。

我不经心的应着,渐渐觉得脚冷起来,慢慢往上蔓延。

到了饭店,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:微胖,但并不臃肿,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,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,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。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,她看上去老得多。

她对我很好,很亲切,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。

到了家哲野问我: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?我说:你们都计划结婚了,我当然说好了。

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。回到学校我就病了。发烧,撑着不肯拉课,只觉头重脚轻,终于栽倒在教室。

醒来我躺在医院里,在挂吊瓶,哲野坐在旁边看书。

我疲倦的笑:我这是在哪?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:总算醒了,病毒性感冒转肺炎,你这孩子,总是不小心。我笑:要生病,小心有什么办法?

哲野除了上班,就是在医院。每每从昏睡中醒来,就立即搜寻他的人,要马上看见,才能安心。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:夭夭病了,我这几天都没空,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。

我凄凉的笑,如果我病,能让他天天守着我,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。

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。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,晚上就躺在上面,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。
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,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,半夜我要上卫生间,就自己摸索着起来,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,帮我开灯,说:夭夭小心啊。一直到我上小学,才自己睡。

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。我礼貌的谢她。她做的菜很好吃,但我吃不下。

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。

我做梦。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,他们都很年轻,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,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。哲野愉快的微笑着,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,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……我猛的坐起,醒了。半晌,又躺回去,绝望的闭上眼。

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,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。他叹息:做什么梦了?哭得这么厉害。我装睡,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,顺着眼角滴向耳边。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,却怎么也停不了。

这一病,缠绵了十几天。等痊愈,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。他说:还是回家来住吧,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,空气不好。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。脸贴着他的背,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。

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。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,我才确信,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,是过去式了。

我顺利的毕业,就职。

我愉快的,安详的过着,没有旁骛,只有我和哲野。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,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。

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。

哲野在工地上晕到。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。我痛急攻心,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:还有多少日子?医生说:一年,或许更长一点。
我把哲野接回家。他并没有卧床,白天我上班,请一个钟点看护,中午和晚上,由我自己照顾他。

哲野笑着说:看,都让我拖累了,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。

我也笑:男朋友?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。

每天吃过晚饭,我和哲野出门散步。我挽着他的臂。除掉比过去消瘦,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,在外人眼里,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,只有我,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。我清醒的悲伤着,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。

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。看书,设计图纸。钟点工说,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。

我越来越喜欢书房。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,和哲野相对而坐,下盘棋,打一局扑克。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。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。我好奇。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。

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。

“夭夭长了两颗门牙,下班去接她,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。”

“夭夭十岁生日,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。我开怀,小夭夭,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。”

“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,她事事自己抢先,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,而我,垂垂老矣。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。”

“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,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。她老了很多,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。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。”

“夭夭肺炎。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,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。我震惊。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。”

“送夭夭上学回来,觉得背上凉嗖嗖的,脱下衣服检视,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。唉,这孩子。”

“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。我无惧,但夭夭,她是我的一件大事。我死后,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,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。”

……

我捧着日记本子,眼泪簌簌的掉下来。原来他是知道的,原来他是知道的。

再过几天,那叠本子就不见了。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。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,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。

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。临终,他握着我的手说: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,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,来不及了。

我微笑。他忘了,我的戒指,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。

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,简短的几句:夭夭,我去了,

可以想我,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,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,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。叔叔。

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。

半夜醒来,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:夭夭小心啊。

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,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,很古朴趣致,我拿出来,洗干净,呆了,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,只有四句颜体:

君生我未生,
我生君已老。
恨不生同时,
日日与君好。

到这时,我的泪,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。
我是一个孤儿,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,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。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。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,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,一个漂亮的,安静的小女婴,许多人围着,他上前,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。

给了我一个家,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,陶夭。后来他说,我当初那一笑,称得起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

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,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,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,愤懑中双双弃世,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,发配农村,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。他从此孑然一 身,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。

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。只除掉一件事。

上学时,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“野种”,我哭着回家,告诉哲野。第二天野特意接我放学,问那几个男生:谁说她是野种的?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,都不出声,哲野冷笑:下次谁再这么说,让我听见的话,我揍扁他!有人嘀咕,她又不是你的,就是野种。

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: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。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,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?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?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,你们吃什么?小孩子们顿时气馁。
自此,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。大了以后,想起这事,我总是失笑。

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,要幸运得多。

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。满屋子的书,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,有太阳的时候 ,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。我总是自己找书看,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。隔 一会,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,他的微笑,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。看累了,我就趴在他 肩上,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。

他笑:长大了也做我这行?

我撇嘴:才不要,晒得那么黑,脏也脏死了。

啊,我忘了说,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。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。他永远温雅 整洁,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,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。

我八岁的时候,曾经有一次,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。那女人是老师,精明 而漂亮。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,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,哲野在,她对我得又甜又温柔,不在,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。我怕她。

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,她问我:你的亲爹妈呢?一次也没来看过你?我呆了,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。她啧啧了两声 ,又说,这孩子,傻,难怪他们不要你。

我怔住,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,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。

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。哲野走进来,抱着我说,不怕,夭夭不哭。

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。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,怎么好好的又散了?哲野说,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,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。邱非说,你还是忘不了叶兰。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 这个名字。大了后我知道,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。

我们一直相依为命。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,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。

我考上大学后,因学校离家很远,就住校,周末才回家。哲野有时会问我:有男朋友了吗?我总是笑笑不作声。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,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:甲倒是高大英俊,无奈成绩三流;乙功课不错,口才也甚佳,但外表实在普通;丙功课相貌都好,气质却似个莽夫……

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。在我眼里,他们都幼稚肤浅,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 一面表现出来,太着痕迹,失之稳重。

二十岁生日那天,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。这类零星首饰,哲野早就开 始帮我买了,他的说法是:女孩子大了,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。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,我喜欢什么,马上买下。

回校后,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。我也不放在心上。因为自己的身世 ,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。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: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?我莫名其妙:谁说的?她说: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,你跟他逛商场 ,亲热得很呢!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,原来是傍了孔方兄!我略一思索,脸慢慢红起来,过一会笑道:他们误会了。

我并没有解释。静静的坐着看书,脸上的热久久不褪。

周末回家,照例大扫除。哲野的房间很干净,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。

那是件米咖啡色的,樽领,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,我挑了这件。当时哲野笑着说,好,就依你,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,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。

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,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。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,走路步履轻捷生风,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,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。我纳闷。

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,要我早点回家,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。他刮胡子换衣服。我狐疑: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?哲野笑:我都老头子了,还谈什么女朋友,是你邱叔叔,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,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。

我知道,那一定是叶兰。

路上哲野告诉我,前段时间通过邱非,他和叶兰联系上了,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,这次重见,感觉都还可以,如果没有意外,他们准备结婚。

我不经心的应着,渐渐觉得脚冷起来,慢慢往上蔓延。

到了饭店,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:微胖,但并不臃肿,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,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,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。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,她看上去老得多。

她对我很好,很亲切,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。

到了家哲野问我: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?我说:你们都计划结婚了,我当然说好了。

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。回到学校我就病了。发烧,撑着不肯拉课,只觉头重脚轻,终于栽倒在教室。

醒来我躺在医院里,在挂吊瓶,哲野坐在旁边看书。

我疲倦的笑:我这是在哪?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:总算醒了,病毒性感冒转肺炎,你这孩子,总是不小心。我笑:要生病,小心有什么办法?

哲野除了上班,就是在医院。每每从昏睡中醒来,就立即搜寻他的人,要马上看见,才能安心。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:夭夭病了,我这几天都没空,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。

我凄凉的笑,如果我病,能让他天天守着我,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。

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。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,晚上就躺在上面,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。
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,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,半夜我要上卫生间,就自己摸索着起来,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,帮我开灯,说:夭夭小心啊。一直到我上小学,才自己睡。

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。我礼貌的谢她。她做的菜很好吃,但我吃不下。

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。

我做梦。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,他们都很年轻,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,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。哲野愉快的微笑着,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,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……我猛的坐起,醒了。半晌,又躺回去,绝望的闭上眼。

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,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。他叹息:做什么梦了?哭得这么厉害。我装睡,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,顺着眼角滴向耳边。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,却怎么也停不了。

这一病,缠绵了十几天。等痊愈,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。他说:还是回家来住吧,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,空气不好。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。脸贴着他的背,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。

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。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,我才确信,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,是过去式了。

我顺利的毕业,就职。

我愉快的,安详的过着,没有旁骛,只有我和哲野。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,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。

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。

哲野在工地上晕到。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。我痛急攻心,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:还有多少日子?医生说:一年,或许更长一点。
我把哲野接回家。他并没有卧床,白天我上班,请一个钟点看护,中午和晚上,由我自己照顾他。

哲野笑着说:看,都让我拖累了,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。

我也笑:男朋友?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。

每天吃过晚饭,我和哲野出门散步。我挽着他的臂。除掉比过去消瘦,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,在外人眼里,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,只有我,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。我清醒的悲伤着,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。

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。看书,设计图纸。钟点工说,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。

我越来越喜欢书房。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,和哲野相对而坐,下盘棋,打一局扑克。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。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。我好奇。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。

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。

“夭夭长了两颗门牙,下班去接她,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。”

“夭夭十岁生日,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。我开怀,小夭夭,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。”

“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,她事事自己抢先,我才惊觉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,而我,垂垂老矣。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。”

“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,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。她老了很多,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。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。”

“夭夭肺炎。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,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。我震惊。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。”

“送夭夭上学回来,觉得背上凉嗖嗖的,脱下衣服检视,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。唉,这孩子。”

“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。我无惧,但夭夭,她是我的一件大事。我死后,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,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。”

……

我捧着日记本子,眼泪簌簌的掉下来。原来他是知道的,原来他是知道的。

再过几天,那叠本子就不见了。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。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,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。

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。临终,他握着我的手说: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,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,来不及了。

我微笑。他忘了,我的戒指,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。

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,简短的几句:夭夭,我去了,

可以想我,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,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,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。叔叔。

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。

半夜醒来,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:夭夭小心啊。

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,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,很古朴趣致,我拿出来,洗干净,呆了,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,只有四句颜体:

君生我未生,
我生君已老。
恨不生同时,
日日与君好。

到这时,我的泪,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。

2、两个短篇美文有作者出处题目要好一点的 要快

1·谁能懂,枯叶的那殇(雪琪)
妈妈,岁月像沙子一般无意间已从手中流失了大半。它在你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,一切都轻轻的来过,又匆匆离去。
转眼间,我已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滔滔不绝的少女;我已不再是步履蹒跚学步的孩童,现在的我健步如飞;我已不是那个待在井底的小青蛙了,我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。
回想以前,细雨飘飞你为我打伞;沼泽泥泞你替我踩踏,你总在我身边。
记得小时候,我总爱牵着你的手,去登高,去看海,看日出日落,云卷云舒。我爱牵着你的手在大街上乱蹦乱跳,或者手舞足蹈,有时弄得满身是泥。你只是微笑,因为顽皮是孩子的天性。你始终牵着我的手。
我慢慢长大了,多了棱角,多了尖刺,不经意间总会把你刺痛。可你却不肯放手,你的手伤了,但我知道是你的心在流血。
青春期的孩子爱叛逆,我总是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你斗嘴,甚至吵架。结果呢?是我流泪,你沉默。我经常会对你为我决定的事表示反对,尽管你都是为了我好,我和你争吵,高喊不公平,不民主。可在你的“强逼”下,我只能屈服。我抱怨过,我恨过。可却不知道你被我伤的“体无完肤”。有时候,我会嫌你唠叨,嫌你烦,对你说的话不理不睬,对你为我做的事不闻不问.......
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使你放弃对我的呵护。你依旧对我好,依旧关心我,依旧为我洗衣、煮饭,只是发现你的话语少了,多了行动。你用温情融化了我这块坚冰,你用真情感动了我这片荒地,使情感的花儿愈加茁壮,鲜艳。
我承认我曾经抱怨过你,但是我现在懂了,明白了你的爱,你的用心良苦。你所做的一切包括你对我的呵护都但是为了我有一个更好的明天,都包含了你的心和爱。
我知道你对我的好,可是一个青春期的孩子是疯狂的,她时晴时雨,有时连她自己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,她可能会把你伤的更深。可事后,她又追悔莫及,她悔恨,她抱怨自己,可被伤的那颗心却永远无法恢复宁静。
妈妈,请你原谅我,原谅我过去的无知。我相信在今后的岁月里你依旧会依旧牵着我的手陪伴我走过,走过春夏秋冬,走过孤独寂寞!

2·书缘(星星水晶)
周末的晚上,走进久未光临的新华书店,买了一大摞书,《时文经典》一套六本,毕淑敏作品集,可买回来后又觉后悔,因为家里还有好多书还没有好好去读。

我有个很不好的习惯,看见喜欢的书就手痒,就想着把所有的书一股脑儿搬到家里。有一次在杭州学习时,看到李碧华的书,一下子买了七本,拎到家里,手痛了好长时间。

也许这与小时候没书看有关。

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,那时候没有图书室,没有电视,更没有电脑,所以除了识字课本外,仅有的书就是小人书。记得小学时候有一年我获得三好学生,奖品除了一支笔外还有一本小人书,至今我还记得这本小人书的名字,叫《牛虻》。可惜只有上集,我看完后,很想找下集,问了和我同时获奖的同学,就是没有,为此还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,总想知道牛虻最后的结局,直到读中专时,才好好的完整的读了一遍。造成了现在一个可笑的习惯,每次看书时总要先翻看最后一页。

读初中时,由于同村和我年龄相近的孩子不多,而我个儿又小,所以妈妈不允许我去河里摸田螺或者去赶海,暑寒假时最多的时间就是呆在家里,无聊之余,就开始摸索着看书。记得最早看的长篇小说是《虾球传》,书里讲的是什么早就忘了,只记得虾球是一个人名,也许有空时候应该再去读一遍。

慢慢的,对书有了兴趣,把家里所有可看的书都看了,就开始找书看。因为身居农村,没有书店,还好爸爸是个老师,可以从学校图书室或别的老师这里可以借些书来看。借到什么书,就看什么,尽管当时识字不多,可我还是借助字典完成了我原始的知识积累。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读了不少书,《铁道游击队》《海瑞大红袍》《庭院深深》……大伯家有本泛黄的《封神榜》也被我翻看过。常常被小说中精彩的情节和故事吸引,也有过因看书把饭烧焦的经历。那时不知道用眼卫生,所以留给我现在的是750度的近视眼。

渐渐,书就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。

进入卫校后,受同学影响,看的最多的还是言情小说和武打小说。当时没钱买书,看的书都是租的。我们学校山下有好几个租书店,放几块押金,然后一本书5角或1块钱,看完为止。因是租来的书,不免想赶时间看完它,有时还开“夜车”,快的时候一天能够看上两本,当然其中难免有点走马观花。

卫校四年,不知不觉中啃完一本又一本,换了一套又一套。看了琼瑶、金庸的全部作品,梁凤仪、岑凯伦、亦舒、古龙、梁羽生的大部分作品;也阅读一些中、外作家的文学作品,如《平凡的世界》、《大红灯笼高高挂》、《红与黑》、《简爱》、《红楼梦》等等。

此时,我才稍微领悟到一点文学的真谛,对文学才算有一个浅显的认识。

工作的最初几年里,应该说是我涉猎书籍最多最杂也是看得最认真的几年。余秋雨、鲁迅、毕淑敏、张爱玲、苏童等作家的知名作品还有一些知名的外国文学,我一一拜读。这时候开始自己买书也开始有意识的集书,还参加了贝塔斯曼书友会,但囊中羞涩,还是租看的为多。虽说买得不多,但几年下来,慢慢地拥有自己一小部分的书籍。

这时,书不仅仅是用来看了,而是用来读了,看是一目可千行,读时字字入心坎。一杯茶,一首歌,一本书;或长篇或短章;可小说可散文。每每闲暇时,我便会坐拥书城,闻着我喜欢的油墨香味,感受书给我带来的那一份消遣、那一份恬淡、那一份惬意……常常沉醉常常思索。

现在,庆幸自己还是喜欢看书,还是会在床头放上几本书,还是有买书的冲动。但也许是工作太忙,也许是娱乐方式太多,更多的可能是因为缺乏心情,总归是因俗人俗事、俗套俗心,看书时多为速速浏览,难得再静下心用心去“读”书了,特别是长篇小说。虽然有时也买上几本,但翻过几页后就丢于一旁,有的书甚至连一页了没翻,想起来真是惭愧。买了一套24本的外国文学作品,除以前看过的不算,我只完整的看了三本。

七月份考完职称英语后,我拿出书柜里的藏书重读,才发现自己珍藏了好多宝贝,接下来就待我去慢慢挖掘,细细品味了。

以后,我可能会改变生活,我也可能会迁就生活,所以人生的行囊里总会失去一些,也会装进一些,但我会永远留一个存放书的地方。

书,会一直伴随着我,至到将来……永远。摘自《美文欣赏》

两篇文的题目都有改,希望你会喜欢!还有需要继续追问啊O(∩_∩)O

3、求亦舒的一篇短篇小说!急~~

短篇的名字叫 《是的在剑桥》出自短篇集蓝鸟记

全文如下:
我认识他,在剑桥。
是的,就是那个剑桥,剑桥大学,英国的剑桥,徐志摩的剑桥。
事实上他是英国人,在伦敦出世的。
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,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。我不大喜欢外国人。但是我撞到了他,我说撞,是真的撞。
事情是这样的,请听:
剑桥大学很大,分开好几个学院,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,手上捧着一大堆书。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?因为我在剑桥渡假,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,所以我捧着他的书,替他做苦工。
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,走着。
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,而我是乡下佬进城,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「康河」,少不免多瞧几眼,人之常情,怪不得我。
就在这个时候,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,「让开!让开!」同时是一阵铃声,「血淋淋的地狱!让开!」
但是我回头,已经太迟了。
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,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,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,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,整个草地都是书,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,脚踏车两轮朝天,还在转动着。
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,牛仔裤全脏了湿了,一手青苔,撞得七荤八素,身上无处不痛,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,第二件事是撑着腰,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:「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!没有死就爬起来!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!你会骑脚踏车不会?你这笨佬!」
他爬了出来。
我看到他那样子,气就消了一半。
可怜哪。
玫瑰丛。玫瑰有刺,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,当然不会死人,但是衬衫破了,又淌血,看上去就很可怕。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,坐在草地上,然后问:「我的眼镜呢?」
我在书堆里找,眼镜、眼镜。找到了,一副金丝边的眼镜!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,我递给他。
他戴上了,抬起头来,看着我。不,瞪着我。
我也瞪回他。
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,不能吃亏。我干吗要怕他?
他的头发不长,但是很卷,清秀的脸,上唇蓄着胡髭,下巴很漂亮,不算是一等一好看,但也不难看,即使蓄着胡髭,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。廿五岁?
我不理他,开始把书自草地上一本本拣起来。
他也不起身,指着我说:「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?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?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,我没有必要避人,而且小姐,你也许没有注意到,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,人的血!」
我转过头去,「先生,我的情况也不太好,这是我唯一的裤子,先生,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。」
「今天真倒霉!」他朝天空说:「老天,为什么?为什么?」
「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,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,第一:你的眼镜没破,第二:我没浸死——我不会游泳。」
「我的天!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!」
我低头继续拣书,然后我呆住了。地下的书——
红楼梦?
国语拼音法?
词撰﹖
这不是我的书,不是我的,就是他的书!他的书?
他是英国人。英国人看红楼梦﹖
我瞪着他。
他坐在草地上,回瞪我。
然后他问:「你是中国人?」
我点点头。真问得多余,难道我的长相似非洲人不成?
他笑了,「我念的是中文。你会讲国语?」
我马上表演,「先生,中国人不会讲国语,就不配出国。」
「太好了!」他拍一下大腿。
「不太好,先生,你的手还在淌血,我想我们俩都该到诊所去一趟,要不要我拉你起来?」
「说得慢一点,慢慢的我才听得懂!」他几乎是跳起来的。
他的国语很好听,而且准。
我的天,真没想到会撞到这么一个人。还会讲国语。
我们把书拣了,把脚踏车翻过来,推着它一起到大学的诊所去求救。医生替他搽了药,也细细的察看了我,他的伤口要三两天才好,不过是皮肉伤,我的裤子一半已经干了。
他很起劲,一副孩子气!他问我:「你来剑桥城里,有多早晚了﹖」
我有点感动,他那种说国语的口气,完全是「啼笑姻缘」里那种大学生的气质。于是我的怒气全消了。
我说:「我不是剑桥学生,我只来渡一个周末。」
「啊。你打哪儿来﹖」还是国语,不是英文。
「曼彻斯特。」
「对不起,我没撞痛你吧?」他问。
「没有。对不起,我眼睛应该看着路。」
他笑了,笑起来真开朗,他侧侧头,挥一挥手,「来!我请你去达尔文学院坐一下,我们到饭堂吃点东西。」
我想说有人在等我拿书给他,但是脚不由主的跟了他去。
「你叫什么?」他问我:「贵姓大名?」
「小姓姜,名淡淡。」
「姜?哪个姜?那个淡?」
「有一个女字的姜,三点水两个火的淡。」
「好名字!」他称赞,「通常中国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复庸俗,美玲美芳的。『淡淡』,很好。」
我白他一眼。还有更好的名字呢,只是他孤陋寡闻而已。在家有一个写稿的人,叫亦舒,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。他懂什麽。

不过他看红楼梦。他看得懂吗?
「我叫菲腊尊路斯。读达尔文学院的语文系,我在修中文,我的硕士论文比较着重拼音,所以讲得不好,也不够流利,少练习的关系。」
「路斯?是不是玫瑰的意思?」我问。
他一怔,「是的。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。玫瑰,那太女性化了。」他看着我。
「并不,」我说:「很漂亮,我会叫你玫瑰。」
「当心,别人会以为你是同性恋。」
我笑了。
「我的国语好吗?最近我在看红楼梦。」他很骄傲,「我的教授说我再进步一点便可以拿博士了。」
我横他一眼,「说得很不错。但是你的中文没有我的英文好,懂外文有什么稀奇?你看红楼梦,我还看乔哀斯呢!我可没告诉每个人我的英文第一流。」
他辩说:「但你们中文是这么难。」
「英文也不容易。」
「你真厉害。」他摇头,「我以前也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子,她比你美多了,但没有你厉害。」
我一怔,笑了。他很坦白。我是不美,但是我不靠脸吃饭,我是大学生,美不美有什么关系?
我喜欢他的坦白。于是我们在饭堂里聊天。本来只打算喝一杯茶,结果喝了七杯。七杯。
因为我们开始聊红楼梦。他是一个骄傲的英国男孩子,廿五岁 (我猜得不错) ,体格很健康,一点也不纤细,但是一张脸却有书卷味!学中文只有三年,说得好,也写得不错。幸亏我也有点底子,聚精会神的应付他,不然就会给他嘲笑了。

我说:「我的名字不算好,你看红楼梦里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,元春迎春探春惜春。原应叹息。」
「什么?」
「原应叹息。」我再重复一遍。
他明白了,真是聪明,多少中国人还没看懂这四个名字,他一经提示就明白了。他看着我,眼神是这么复杂,其中有羡慕、有妒忌、有感叹、有欣赏、有快乐,我很高兴,一个外国人,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感情,这样的热衷,是难得的。

他忽然明白了,英国再好,可是中国更好,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。
「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?」他握住我的手,「我说你不美,我错了,我改正,你很美,真的,不骗你。」
我没有缩手。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,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交谈,我回答:「你说我美,只不过是哄我,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,好让你资料大增,早日完成博士论文,是不是?」我笑。
「你太看轻我了。除了中文,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。我是语言学家。」他说:「我是德国语文学士。」
「你还是吹牛家自恋狂家。」我微笑。
他不以为忤。七杯茶之后,我把书交给了同学的哥哥,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,跟他一起吃饭,因为他请我吃饭,晚上天气凉,他穿了毛衣,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。我们在河畔散步。一直讲话。
天气很清朗,看得到所有的星。我的天这真是很浪漫的。我喜欢听他说国语,他好学,他用心,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!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。我们一直在草上走着。英国潮湿,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。

他说:「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。」
「过奖过奖。」我说:「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,念英文小学、英文中学、英文大学,不好该枪毙。」
「谁教你中文?」他奇问:「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。」
「我有一个哥哥,他中文好,我受他影响。玫瑰,别心急,慢慢来,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。」
「玫瑰?」他笑,停下步来,「你真叫我玫瑰?」
「为什么不?我喜欢这名字。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?」我笑着反问:「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。」
「你可喜欢我?」他问。
「嗯,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?」我也问:「你喜欢我?」我看着他。
「彼此彼此。」他用得很恰当。
我笑了。
奇怪。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。而且我喜欢他。一般的英国人惰性重。他没有这毛病。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,可爱的,惹笑的.甚至孩子气的。
反正是暑假,我多留了三天,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。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。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,中文的―—「希望你多留几天,为了剑桥,为了我的论文,为了你的假期。玫瑰。」看了这样的字条,我笑得滚在床上——玫瑰。一个男孩子叫玫瑰。而且他签着玫瑰。

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。我们划了船,吃香肠面包,走遍整个剑桥大学,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,改他的卷子,到他的宿舍去坐。
他的房间是三号A。老房子,恐怕有三百多年了。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,很暖和。从窗口看出去,就是那条河。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,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,而菲腊尊路斯,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。
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,我们在河里游泳,再去看一场电影,吃了很多,他要付钱,我不让他付。晚上他来我的房间,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,什么字该是尖音!什么字该是圆音。我教了他一苜词。
词说:「今年花比去年好。
只见明年花更好。
知与谁共。」
我问:「你看得懂吗?玫瑰?」
他说:「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,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。我懂这词。」
「你喜欢吗﹖」
「我喜欢它,我也喜欢你。」
「谢谢你。」我说。
到了外国,我是寂寞的,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,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。我喜欢他,真的。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,他不过是其中之一,没有什么稀奇。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―—孩子气?廿五岁不算太小了,是什么呢?我不明白。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。

我帮了他许多忙,关于功课上面的疑问。
他说:「下次我见你,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。」
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。
后来下雨。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。附近有一间酒吧,专卖啤酒,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,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,加了冰,就喝起来。他告诉我他的故事。
他是独生子,在德国留学两年,德文好得离奇,功课一直不错,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,不过以他那种才能,不怕找不到工作,然后他问我的故事。
我答不出。
他怀疑的问:「你家很有钱?」
「没有什么钱。」
「外国学生多数有钱。你父亲开什么车子?」
「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。」我笑。
他白我一眼,「还说没钱,你怕我绑你票?」
我笑。
「喂!你能不能喝,我不想把你灌醉。」他问。
「当然能喝。」这不是假话。
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,我有点昏昏的。我靠在他的肩膀上。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。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,却有科学家的体格。
我问,轻声的问:「你爱过人吗?」
「爱过,很痛苦。」他也轻声反问:「你爱过人吗?」
「嗯,后来闹翻了。」
「为什么?」
「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,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。」我解释,「你明白?人各有志。」
「梁山伯祝英台?」他问。
「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。」我说:「你的教授该自杀,连梁祝都不告诉你。」
「我该早点认识你。」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。
「为了你的论文?」我取笑。。
他握住我的手,吻了我的脸。笑了,「你说是不是为论文?你在曼彻斯特,跟谁一起玩?」
「玩?我没有男朋友。」
「我不相信。」
「拉倒。」
他又吻我的脸。然后是鼻子,然后是唇。
我说:「玫瑰,当心,我们才认识了三、四天。」
但是在这酒吧里,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,他们开始唱歌。我不会唱,只是默默的欣赏着。
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,仿佛一根根的在数。我转头看他。
他说,「多么奇怪的头发,这么黑,这么亮,几天洗一次?」
「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?」
「她染了头发,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。」他说:「告诉我。」
「好,我隔天洗一次头,而且直,而且黑,而且我没有办法,因为养下来就如此。」
「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?」他问。
「为什么?」
「你答我的问题,总没有温柔的感觉。」他说。
我说:「玫瑰,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,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,别担心,我不懂温柔,否则早嫁出去了。」
「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。」他说。
「谢谢。」
「你喜欢剑桥?」
「嗯。」
「你男朋友可寂寞了。」
「玫瑰,」我说:「看,我没有男朋友,而且我在这里,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,你不介意吧?」
「如果你没有男朋友,我可以吻你吧?」
「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;吻一个陌生男人,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。玫瑰。」
他笑,「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,真的。玫瑰。我的天。」
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。他的肩膀很柔和,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,我认识很多男孩子,他是突出的。他在我耳边说德文。我自然听不懂,但是却很悦耳。然后他说法文,我的法文还可以,他说:「……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,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。」我用法文说;「滚你的蛋,你这只大狗!」他笑了,摇着头,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:「你真可爱,你真可爱。」

他有点醉,他不承认。我也有点醉,我也不承认。我拿出烟来抽,他说是坏习惯。他真健康。
我说:「你不但身体健康,思想也健康。」
「不,」他说,「我的思想脏得很。」
我笑了。
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。大方,坦诚,学识这么好,人也长得帅!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,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,却不得罪别人。是的,我们认识才三、四天,那又有什么关系呢?时间不是因素,人才是因素。

我们谈着谈着谈着。
我觉得很累。我问:「玫瑰,我们回去吧。」
「好的。」他扶起我。
我们走回去。还在下雨。凉得很。英国就这样,有太阳就暖和,没太阳就阴,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。他搂着我,送我回旅馆。
旅馆的房间很小,他替我擦干头发,等我换了衣服,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,然后叫我上床,他替我把被子掖好,当我像小孩子一样。我伏在床上,有点感动。我们是好朋友,我会写信给他,不像一般人想象,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。

他拨开了我的头发。「我爱黑头发,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,」他轻问:「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?」
「家?哪个家?在台北家,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,另外,是橙色铁锈色的花。在曼彻斯特,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。」
「你喜欢这一类颜色?」
「是的。豆沙色,米色,咖啡色,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,我都喜欢。」我说。
「你后天才走?」他问:「你走后我就谢了。」
「不一定。」我微笑。
「请多留几天。」他说:「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,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,不但干净,也便宜得多。」
我点头。
「叫我一声玫瑰。」他吻我的脸额。
「玫瑰。」我说。
「再见,好睡。」
「再见。」我说。
他走了。
窗外是潇潇雨。我没有睡好。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。男孩子多数没心事。我在想将来。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。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,周末我们来回跑,会累死,而且功课也做不好。管他呢,我翻一个身,现在是暑假,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,一个多月后的事,谁去管他?

连明天是晴是雨,我还不清楚呢。
真的,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?
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。我醒了。我睁开眼睛,看手表,七点半。
「玫瑰?」我含糊的提高声音,「请进,玫瑰。」
他走进来,关上了门。
我说:「早,玫瑰,这么早?」我转过去,呆住了。
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,而是一个外国女人,廿多岁,长得很壮健,不好看,但也不难看,她板着脸,瞪着我。我吃惊了。
「小姐,」我说:「你走错了房间。」
「我没有走错。」她的声音是冰冷的,「我的名字叫莉莉。我是菲腊的未婚妻。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?」
我明白了。
我翻起身来,找到晨褛披上,「请坐。」我说。
她坐下来。「我请你离开菲腊。」她很直截的说。
「但是……」我笑了,「你误会了,小姐,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,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。」
她注视我,「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。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,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,他坦白的说,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。」
我不客气的说:「那是他的选择,跟我有什么关系?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,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,一拍两散,毫无怨言。而且我对于玫瑰——菲腊没有——没有特别的好感,我不爱他,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。」

忽然之间,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。她说:「但是我爱他。我爱他。」
「那么你与他去谈,我无能为力。」
「你是中国人,中国有一句话:「君子不夺人之所好」。」她抬头,恳切的看着我,哀求的看看我。
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。我软了下来,「我不是君子,」我说:「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。如果他没有女朋友,很好,我可以与他在一起,如今,我答应你,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,我答应你,我不再见他。」

「谢谢你。」她喃喃的说:「谢谢你。」
「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?」我问她:「你怎么办?」
「不会的。」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。我们一起念大学,到了第三年,助学金不够用了,他继续读硕士,我出去工作,把薪水帮助他,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,不骗你,他爱我,我也爱他,五年了,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。我不怪他,你……你实在是美丽的。」她仰头看着我。

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。难怪她会中文。
她哭得这样厉害,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,青黑一片,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。我同情她。我不是故意的,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,我不是故意的。天下的男人那么多,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,没有玫瑰,我又不是活不下去,有了他,只不过多高兴几天。但是玫瑰对她来说,却是一半生命,我不是君子,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。我叹了一口气。

玫瑰。
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。
多么可惜。我看着窗外。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。他也一定很快乐,他与他的「剑桥城里」。
只是昨夜,我还在想,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,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,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,一起谈红楼梦。
然而今天早上,这个女人来了。一切就完了,人生。人生。
我转过身去。我说:「我现在就收拾行李,别担心。」
她抬起头来,感激莫名:「……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,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。」
我微弱的牵牵嘴角,「他很好,他只是开玩笑,你们会结婚的,别担心,他只是开你玩笑。」
「谢谢你。」她说。
「再见。」我说。
我替她开门。她忽然吻了我的脸,然后走了。
是的,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。我收拾得极快,我怕玫瑰来了,会看见我。收拾好了,我拿了我的小箱子,走过达尔文学院,走到他的宿舍,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。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,叫「老格兰纳里」,几百年了。我走过康河,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,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。

我画了一个箭嘴,指着他的窗口,然后我就走了。
我再也没有见他,当然。
中国人言出必行。
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。而且那快乐的三天,我也记得。如果他看了红楼梦,他会明白。千里搭长棚,无不散的筵席,这样只有好。到他八十岁的时候,他会想起,很久很久之前,在剑桥,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。他会忘记我的名字,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。玫瑰,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。

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。他会明白。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,迟早他会知道。而我,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,老实的说,我很难过,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,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。因为……因为近年来,我如意的事很少。

玫瑰。

4、求金仁顺的短篇小说《水边的阿狄丽亚》

水边的阿狄丽雅
文 / 金仁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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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我去相亲,和陌生的男人对坐着,谈完了天气,谈完了工作,谈完了爱好,连喜不喜欢吃辣椒这样的话题也谈了几句以后,我多半会把朗朗扯出来谈上两句。
我有个朋友叫苏朗,平时我叫她朗朗。她抽烟(如果对方正在抽烟的话,我就这样说道)。但她不抽云烟,她抽女士烟,从免税店里买的。里面有薄荷,朗朗说(我犹豫一下,如果对方长得还算讨人喜欢的话,我就把下半句说完,要不,就微笑一下了事),抽这样的烟接吻也不会让人讨厌。朗朗就留着这样的发型(如果我们身边恰巧有女人走过,而坐在我对面的家伙把目光盯在她身上的话,我就用这个话头儿把他的目光钩回到我脸上来)。这样的发型一般人打理不起,洗一次压一次,既费时间花钱又多。朗朗那样的女人当然没问题,她的男朋友个个是大款。朗朗说,男人不能太穷,太穷就酸气,穷酸穷酸,最难相处了。朗朗也会弹钢琴(我和男人见面的地点,最近差不多都定在咖啡馆里,这样的地方简直像强盗,不把人的话语打劫得干干净净就不甘休似的。好在这样的地方差不多都摆着一架钢琴),她小时候学了五六年,会弹一些简单的曲子,她以前在贵都酒店弹了几年。弹琴挣的钱不少,还有小费,但也就够朗朗买几件衣服的。她花钱花得很吓人。朗朗总是和我开玩笑,她说我的优点是保守,我的缺点是太保守(当男人打听女人以往她恋爱时,和男朋友交往的一些细节时,是不是意味着挑逗?)。我和朗朗是好朋友,但我们之间思想观念的差别却非常大。她的男朋友变得比天气还快呢。
朗朗是我与人闲聊时的金矿,男人们听到我讲朗朗的故事时,四处飞动的目光会收紧翅膀,老老实实地停留在我的身上。他们听我讲上一会儿以后,表情就变了。他们的微妙的笑容成为我在日后回想他们时的主要内容。只有一个冒失鬼开口问我,你现在打电话叫你的朋友过来吧。我没说话。这个叫陈明亮的男人刚才进来时,身后跟着的介绍人用手扶着他的腰,好象用枪指着他的后腰似的。他是我见的第七个男人,身份是师大的体育老师,表情却仿佛是博士导。介绍人为我们彼此做了介绍,他的两手插在裤兜里,冲我点了点头。
介绍人给我们介绍完就走了,留下我们两个。他放松身体坐进椅子里,两条很长的腿分别伸到我坐的椅子两边,让我想起一把大剪子。他的话全是短句,也像被剪过似的。我们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,阳光的爪子穿透玻璃朝他身上扑过去,抓挠着,似乎这是当时惟一让他感到惬意的事儿。他喝咖啡的样子也和别人不一样,不捏着杯子把,也不翘着兰花指拨动小匙,而是用手握着杯子喝。我们沉默了大约五分钟,为了打发掉喝完一杯咖啡的时间,我和他说起了朗朗。我说我有个朋友,会用茶叶算命。她能说出很多初次见面的人的性格特征,还有大致命运。陈明亮身子没动,但眼睛抬起来对着我,一脸怀疑地对说,“我不相信。”我说我也不相信,但有很多人相信。她给一些人算命时我在旁边看着,我觉得她根本就是在故弄玄虚。可是被她算过命的很多人后来带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又回来找她,他们说她算得很准。
陈明亮的表情经过一阵微妙变化后最后定格为一个讥讽的冷笑,“我不相信,除非你把她现在就找来,当场表演给我看。”
“你以为朗朗是服务生?招之即来?”
“不敢来了吧?”陈明亮冷笑一声。“女人就怕动真格儿的。”
“不是不敢来。”我心平气和地纠正他,“也没什么好怕的。”
“那你让她来。”陈明亮好象得了理,嘲弄地盯着我,“我很了解女人。”
我笑了。
“不敢了吧?”陈明亮把头凑近到我身前来,他的表情和刚才判若两人,仿佛就在阳光里睡足了午觉的猫,刚刚清醒了过来。他掏出手机拍到我面前,“你现在就打电话叫你的朋友过来吧。”
“她不会来的。想来也来不了,她在外地。”
陈明亮眯着眼睛瞧着我,好象我这个人与我嘴里的谎言已经融为一体了似的。
“女人都很会撒谎。”陈明亮恨恨地说。
“你愿意这么想,是你的自由。”我喝完了杯中的咖啡,招手叫来侍应,“买单。”
我从背包里往外拿钱包时,陈明亮伸手在我手上拍了一下,把我的钱包打落到背包里。
“我来买。”他说。“我是男人。”
我没和他争,出于礼貌,我等了一会儿,和他一起走出门去。
“再见。”我站在咖啡馆门口,和脾气暴躁的体育老师道别。
他掏出烟来点上,吸了一口,朝一家酒店的方向吐了口烟,问我,“开个房怎么样?”
我没想到他还有这一手,“你……什么意思?”
他笑嘻嘻地瞧着我,“还能有什么意思?”
我并没真的生他气,但我打了他一耳光。然后我转身走了。
过了一会儿,喊声从我身后传来,“这样你就纯洁了?你就处女了?”
我站住了,慢慢转身看着他,“你怎么知道我不纯洁?我不处女?”
陈明亮站在咖啡馆门口,他最后留给我的表情让我很愉快。

三天后,我接到介绍人的电话,她问我对陈明亮的印象怎么样。
我说就那样儿。
她说陈明亮对你印象很好。
是吗?这我倒没想到。我让司机在一家书店门口停下来,一边付车钱,一边对介绍人说,我得进书店了,书店里打电话不方便,改天再聊吧。
介绍人好象意犹未尽似的,问我在哪家书店。
我说了名字,跟她飞快地道了再见,就把手机关了。
我拎着一兜书出来时,陈明亮手里拿着几张报纸在门口等着,见到我,咧着嘴笑笑。“买完书了?”
我没说话。
陈明亮很自来熟儿地拎过我装书的袋子,“这么沉?你买这么多书什么时候能看完?”
“关你什么事儿?”
“你看你,怎么这么不友好?”陈明亮笑嘻嘻地说。
“你找我干嘛?还想开房?”
“你看你,怎么这么说话?”
“那怎么说?”
“你看你……”陈明亮的笑容在脸上皱了起来,他清了清嗓子,接着沉默了。
“话说完了?”我从他手中把袋子拿回来,往前走。
“哎……”陈明亮在后面追我,“我们找个地方喝咖啡好不好,随便聊聊。”
我没理他,径直往前走。
“你不是有个朋友会用茶叶算命吗?她怎么样了?”陈明亮很从容地迈着步子,他一步顶我三步。
我停下来,“你还想让我给你介绍我的朋友?”
“不是……当然认识一下也无所谓……哎,你别误会我,你看你用这种眼神儿看着我就好象我怎么着你了似的。”陈明亮口齿有些不清楚了,“那天……我情绪不好,胡说八道,再说你不也打了我一耳光吗?我还以为咱们扯平了呢。”
“谁跟你扯平了?”我一时没绷住,笑了。
“笑了好笑了好,你一笑,阳光都跟着灿烂了。”陈明亮也笑了。
我们在街上站了一会儿。
“我请你喝咖啡。”陈明亮指了指马路对面的一家咖啡馆。
我犹豫了一下,“上次你请我喝过了,这次我请你。”
“你请也行,但钱由我付。”陈明亮从我手里又把书拎过去。
咖啡馆新开张不久,装修后油漆气味没散尽。我和陈明亮呆了一分钟就也来了。“怎么办?”他问我。
我四下看了看,指了指前面的一幢高楼,“去贵都吧。二楼有咖啡座。”
我们往贵都酒店走,人行道旁边的铁栅栏上面缠绕着的藤蔓植物叶子开始变红,那种颜色细究起来很像一种铁锈。
“你相过几次亲?”陈明亮问。
“记不清了,你呢?”
“就跟你这一次还是我们家人硬替我安排的。”陈明亮说,“我以前有女朋友,处了好几年,前一段时间刚分手。”
“为什么?”
陈明亮迟疑了一下。
“不想说就别勉强。”
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她把我蹬了。”陈明亮笑笑,“除了我她还有个男朋友。我骂她一只脚踩两只船。她说她自己才是船,而我们不过是桨,她用两只桨划了一阵子,择优录取了其中之一。”
我笑了。
“好笑吗?”陈明亮看了我一眼,“当时气得我浑身都哆嗦了,我们交往了五年我不过就是一只桨?但我又说不过她,她是教语文的。我打了她一耳光,我说你拿我当桨涮了那么长时间,我抡你一巴掌也不算什么。她捂着脸哭了。我说你还委曲了?你偷着乐去吧。幸亏我是个桨,我要是把匕首你现在命都没了。”
我看了陈明亮一眼,“恶向胆边生?”
“吓唬吓唬还不行啊?要不然,我怎么出胸间的这口闷气?”
我们走到贵都酒店门口,在旋转门前,我后退了一步,看着陈明亮被几扇门页搅进去。他发觉我没进去,又出来了。
“怎么了?”
“我突然不想喝咖啡了。”
陈明亮的表情变得谨慎起来,“怎么了?我哪句话又说错了?”
我笑笑。
“你别这么笑,你这么笑我心里没底。”
“……你为什么又来找我?”
“……因为你打了我。”
我望着陈明亮,笑了,“你欠揍?”
“没错儿。”他也笑,“你是不是觉得我特犯贱?”

有一段时间,我和陈明亮经常把见面的地点定在“贵都”,那里的咖啡味道纯正。但陈明亮好象是冲着落地窗去的,每次都挑靠窗的位置坐。“我最受不了咖啡馆的灯光,像卧室一样。”陈明亮沐浴在阳光中,褐色的脸孔宛若葵花仰了一会儿,朝我弯过来。“你说呢?”
我只管搅动着咖啡。
陈明亮突然把我的眼镜摘下来,“你不戴眼镜像换了个人似的。”
我伸出手,陈明亮的胳膊立刻伸到了我够不到的位置。
“还给我。”
“你挺漂亮的。”陈明亮笑嘻嘻地说。
“你再不给我我生气了。”
“你生气的时候很性感……”陈明亮慢慢把眼镜还给我。
“你总是这么和女孩子开玩笑吗?”我把眼镜戴上。
“那你呢?你跟男人在一起总是这么严肃吗?”
“差不多吧。”
“因为你是处女?”陈明亮的眼睛熠熠生辉,他凑近到我身前来,“你知道你身上缺少什么?”
我盯着他。
“女人味儿。”陈明亮兴奋起来,“所以你给男人的感觉总是硬梆梆的。”
“什么硬梆梆的?”我瞪了陈明亮一眼,“你当我是死人?”
“没说你是死人。你读书太多,该敏感的不敏感,不该敏感的特别敏感。”陈明亮换到我身边的沙发里来,“我的意思是说,你应该换一种活法儿。”
“你要是想老话重提,趁早免开尊口。”我笑了。
“你看你……”陈明亮笑了,“该一点就透的时候你非不一点就透,不该一点就透的时候你不点也透……”
我冲他摆摆手,示意他闭嘴。
一个头发披到腰上的女孩子走过来,她的皮肤好象透明似的,眼皮上面涂了蓝色的带亮片的眼影,眨眼时眼波横流,别有一股妩媚劲儿。她谁也不瞧,冷冷地走到钢琴前面,坐了下来。每次弹琴,她都从“水边的阿狄丽雅”开始。
“朗朗以前也在酒店里弹过钢琴的。”
陈明亮贴近我的耳边儿说,“我也会弹……”
我盯着在我大腿上放着的手。这只体型硕大,颜色怪异的蜘蛛拿我的大腿当独木桥,来来回回地游走着。后来,它像迷失了方向似的,停了下来。
沈默了一会儿,陈明亮又坐回到我对面去了,一条腿压着另一条,手好象两只正在拥抱的蜘蛛爬在最上面的膝盖上。他独自生了会儿气,点上了一支烟。
“朗朗在酒店里弹琴,”我觉得嘴里的话就像陈明亮嘴里的烟雾,不知怎么就窜出去了,“经常有男人来找她,谈好了价钱,她就和男人开房。”
陈明亮张大了嘴巴。
“为了挣钱。”我说。
“……多少钱?”
“一次一千。”
“她要那么多钱干么?买衣服?”
“为了她妈妈。她妈妈在监狱里。”
陈明亮又坐到我身边的沙发上。“发生了什么事儿?”
“朗朗的妈妈是化妆师。”我冲陈明亮笑笑,“不过不是给活人,是给死人化妆的。她跟朗朗的爸爸结婚时说自己是护士。过了好几年,这事儿才暴露了。朗朗的爸爸他是个写话剧的,一点儿名气也没有,这下可神气了,在家不是打就是骂的,天天在外面喝酒,逮谁跟谁倾诉。朗朗的妈妈要跟他离婚,他又不离。反正越闹越厉害,朗朗的妈妈夏天在家也得整天戴着手套,这也不能让朗朗她爸爸满意,他跟人说,早晚有一天要把老婆的死人手剁下来不可。谁也没拿他的醉话当真,但他有一次喝多了以后真动手了,两人打起来了,结果是朗朗的妈妈一时失手,剁到朗朗的爸爸的手腕子上,可能是碰巧割断了静脉什么的吧,血流得太多,后来也没抢救过来。朗朗的妈妈过失杀人,判了二十年,朗朗想早点儿把她妈妈从监狱里弄出来。”
“后来呢?”过了一会儿,陈明亮问。
“嗯?”
“朗朗把她妈妈弄出来了吗?”
“出来了。但过了一阵子她又回去了。她在外面已经不适应了,觉得监狱好。监狱里有工厂,织手套的。她妈妈回去当技术员去了。”

天气一天天地冷了。第一场寒流到来的那天,陈明亮来学校找我,要带我去吃火锅。我们在火锅店里遇见了他的三个朋友。他们都是漂亮小伙子,带着各自漂亮的女朋友。桌子中间放着一个很大的火锅。周围行星似的摆着装满食物的盘子。陈明亮一本正经地告诉他的朋友,我会用茶叶算命。我们的银河系立刻响起一片瓷器的声音,接着就有一杯茶伸到了我的眼皮子下面。
“我不会算命。”我看了陈明亮一眼,“最多能看看爱情。”
“就是让你看爱情。”陈明亮笑着说。“我们最在乎的就是爱情了。”
“就是就是就是。”他们一迭声地附和。
我看了一眼杯里的茶叶,又抬头看了一眼端着茶杯的女孩子,她的头发长长的,脸上一直挂着笑容。
“你是个很聪明的女人,”我把目光重又投向茶叶,“也很有手段,擅长把握男人的心理,你做事不一定非要显山露水,但你更容易占上风。你能让男人围着你团团转,但转到一定时候,就会出现问题。他也许会突然清醒过来,慢慢摆脱你的控制。”
她的笑容像一层油,凝在了脸上。她把茶杯放回到自己的眼前,“看来,我得早点儿嫁人了。”
“那也没用。形式感改变不了命运。”
她的笑容彻底没了,脸色苍白,像一块冻硬的猪板油,“什么是命运?几片儿破茶叶?”
“有时候就是几片儿破茶叶。”陈明亮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,我扭着看着他,“你踢我干么?”
“你看你……”陈明亮的脸红了。
“不是你让我看的吗?”我冲那个沉着脸的女孩子笑笑,“刚才我是跟你闹着玩儿呢,你千万别当真啊。”
“没事儿。”她笑笑。
我们把茶水放到一边,喝起酒来。几杯酒下肚,微笑又回到我身边的长发女孩子的脸上。她和陈明亮拼酒,他们在我眼前碰一下杯,然后把酒喝下去。她男朋友劝了几次,她不听。
“来,陈明亮,再来一杯。”
“我不行了,我认输了,行不行?”
“不行,你他妈的今天不喝你就没种。”她挥手时把茶杯碰掉了,白瓷杯子摔成几片儿同,茶叶和水淋了一地。
“你别闹了行不行?”她男朋友生气了。
“我又不是故意的……你瞪什么眼睛?”
“买单。”她男朋友招手叫服务员。
“我还没喝够呢……陈明亮,咱们去酒吧接着喝。”
“我喝不动了,真不行了。”
“你他妈没种。”
“对,我没种。”陈明亮笑嘻嘻地说,“我没种行了吧?”
我和陈明亮坐上出租车,他让司机去“贵都”。我扭头看了他一眼,“你不回家睡觉吗?喝了这么多酒……”
“我们得谈谈。”陈明亮说。“要不然我睡觉也不踏实。”
我们去了“贵都”,他径直走向服务台开了一间房。
“你什么意思?”
“谈谈,只是谈谈。就我们两个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地谈一谈。”陈明亮一眨不眨地盯着我,举起两只手在我眼前晃了晃。“我保证不会碰你一根手指头。”
房间挺不错。陈明亮进门后先去洗澡。我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着了,还冲了两杯即溶咖啡。
陈明亮从浴室里出来后,我们对坐在椅子上,一人端着一杯咖啡。
“朗朗现在在哪儿?”陈明亮问我。
“我不知道。”我说。“怎么又想起她来了?”
“她的故事好象没完似的。后来她怎么样了?”陈明亮问我。他的身体在刚套上身的毛衣里散发出湿润温暖的气息。他连牙也刷了。
“朗朗弹琴的时候,遇到过一个男人。他是听朋友们说起朗朗的特殊身份的。起初他不相信,他说看上去比早晨的露珠儿还纯洁剔透的女孩子,怎么会干这个?别人说你不相信干吗不去试试。他就去试了。结果证明在社会的某一方面他是个天真幼稚的男人。他们过了一夜。天亮时他们分手了。朗朗接着去做自己的事儿,男人也接着过自己的生活。半年以后他离婚了,两年以后他和另一个女孩子谈起了恋爱。一年以后他们决定结婚。这期间他去一所大学开学术会议。在那里,他遇见了一个女研究生。她身上的很多东西都和以前不一样了,连名字都改了,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。”
我把咖啡喝掉,脱掉外面的大衣,对陈明亮说,“我去洗个澡。”
我冲淋浴的时候,陈明亮开门走了进来。我吃了一惊。我还是第一次从年轻男人脸上看到如此温柔忧伤的表情。
“我全都明白了。”陈明亮说。
我叹了口气。“你这个傻瓜。”

2002年<作家>2期

5、求花火古代言情小说,短篇的,不超过1万字。

我只是喜欢她的狠心而已
夏七夕/文

十四岁的时候,她的头发已经很长了,垂地的青丝如被天水漫洗过的绸缎,隐隐可见人影。但她极爱惜这一头太过美丽的头发,便不肯盘起来,任那瀑流水倾泻而下,随风飘动。
那时候,她父亲已久卧病榻。每日都有不同的郎中跨进那道高高的门槛,然后,统统满脸惋惜地摇头。她躲在屏风后,极清澈的眸子窥探着他们的一言一行。虽然年幼,但她已是聪慧无比,明白人性本恶,明白那些医者多半还是为了那天价的酬金感到惋惜罢了。
而她父亲,已经时日无多。她父亲躺在病榻上,握住她的手,很紧,她微微皱眉,却不敢把手拉出来,于是乖乖地低下头,听父亲说话。
“离湄,爹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,可惜你天赋过人却不是男儿身,我死后,族里的亲戚少不得欺负你。”他顿了顿又说:“你阿娘早去,唯今之计只得将你早早嫁人,以求夫家庇护。”她抬头,微微惊愕,张开口却不知说什么。
她父亲摸摸她的脑袋,笑了一下,眼里尽是父亲对自己女儿独有的自信,“作为我的女儿,就算你日后不想在夫家生活了,你也有办法出来。”然后微微沉默,叹气,“你阿娘等我太久了,我亦想她太久……”
江南首富招婿的帖子一经发出,各路人马纷涌而至,几乎挤破了江府的大门。那么多下聘的人中,她惟独相中了林炜笙。
窗外阴雨绵绵,她躲在屏风后,看那男子一袭白衣胜雪,眉目清朗,不沾一丝商家的铜臭,就像连日缠绵的阴雨终于破开一缕天光,晃花了她的眼。
林炜笙似乎察觉到了屏风后那双极清澈的眸,竟转过头对着屏风浅笑,微弯,上扬,好看的弧度。心中似敲打着铜锤大鼓,繁乱着,自此坠下阿鼻无间,无可救药。
她父亲沉吟良久,终说:“离湄,他日后必是一凉薄之人。”她咬住下唇,倔强地摇头。“罢,罢,罢,命中自有定数!”她父亲一声长叹,激起她心中涟漪层层。
婚宴办得极尽奢华,铺了十里红毯,散了漫天缤纷的花瓣,街面上竟似过节一般,小孩子捧着散发的喜果互相追逐嬉闹。
她坐在喜床边,心中忐忑,侧耳听那远处喧闹,却直等到红烛快要泪尽灯枯之时,他才推门而入,微带歉意,“呀!竟让你等了这么久。”然后轻轻挑起盖头,俯身看着她。她扭着衣角,仰起头迎上他的目光,呼吸却不由控制的急促起来,两颊微红。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俊秀的男子,那样好看,那样温文尔雅。
林炜笙笑说:“累了吧,那早早休息。”他吹灭红烛,却阖门离她而去。长夜漫漫,她倚着床头,失望之极,理着长发,竟一夜未眠。也许,是自己太小了……黑暗中,惟独她那双眼睛清亮。
第二日,嫣红要为她梳上妇人鬓,她抿着嘴看着镜中苍白的人影,摇摇头,仅一身素白的衣裙,散着黑发,去给公公婆婆敬茶。
这已是大不敬,然而公公婆婆见她这副模样,不仅没怪罪,反而诚惶诚恐地说:“哎呀,你起这么早做什么?怎么不多睡一会。”她冷冷的应了一声,可望着公公婆婆谄媚的脸,心中像硌了什么东西,不明白这样粗鄙的人怎么会生养出林炜笙如此清朗的男子。公公见她反应冷淡,于是尴尬的笑着,也不知再说什么,于是不停地搓手。林炜笙转过头冲她笑,江离湄愣了一下,心中的不快顿时散去,也划开一抹淡淡温温的笑容。她望着林炜笙澄净的眸,心中牵扯着一丝不为人知的情絮。
或许,爹爹说错了,这样温良的人,怎至凉薄?
他拉着她细腻柔软的手,细心解释,“你还太小, 不如先住檀园吧!那是特意为你而建的,风景很好。”她羞涩的低下头,也许再过两年就好了。她不急,只要林炜笙在,她就不急。
可是,她没料到,仅仅在她嫁过来一个月后,她父亲就撒手西归。
江离湄望着灵堂上大大的奠字,梁上悬着的白纱,那些跪在堂下嚎啕大哭的人,她就慌了神,手脚冰冷,却怎么也哭不出来。仿佛满屋伤心之人只有她这个亲生女儿是外人。

只有林炜笙懂她,他握着她冷冰冰的手说:“心里很难过对不对?想哭了就大声哭出来,不要压抑自己。”眉眼温柔,轻声细语。她的鼻子忽的酸了,倚着他的肩,低低地哽咽起来。
果然如她爹爹所料,她站在林炜笙身后,看着那些忽然陌生丑陋起来的嘴脸,心中才真感到世态炎凉。但她不用出面,只需顶着一双核桃般的泪眼,站在他身后,看着亲戚们忿忿咒骂。他却不理会任何人,只是转过头遥遥地冲她微笑。
江离湄贴着乌黑的棺木,轻轻地带着确信的声音呢喃,“爹爹,你看,她绝不会是凉薄之人。”
轻风吹起梁上悬下的白纱,不语。
江家的财产一下子使林家家业扩大数十倍,江离湄坐在厅堂里,侧眼看众人满心狂喜却硬要装出一副伤心的模样,心中蔑视。
婆婆拿着细帕抹着眼角,絮絮地说:“以后你就把我们当成你亲爹亲娘吧!可怜的孩子。”可那帕下的嘴角分明是上弯的。
她随口应付几句,借故离去。她不能再待在那里,里面满满的全是虚伪,她会窒息而死的。
清风细柳,枝上皎月,湖面上银波粼粼,林炜笙追了出来。“我知道你心中的难过,不过……你要节哀顺便。”“恩。”她点头,心中才恢复一点温暖。
这一年,她仅到他胸口。
檀园是林家花巨资为她而建,当初为了迎娶她也颇费了不少心思。她极喜欢这个园子,常坐于湖畔树阴下。仅仅因湖对面就是林炜笙所住的畅心楼。有时,甚至遥遥可见林炜笙的一袭白袍。
林炜笙心怀抱负,眸中常现炙热的光芒,而他也越来越忙。林家产业在他手中不停地扩大,林家老爷夫人怎么会不开心。
然而时日长了,公公婆婆看她的目光也就渐渐冷了下来,不似当初那样奴颜婢膝。江离湄也不在意,依旧我行我素,极少出园子。乃至林府中大半仆人竟不认得她。这样由垂鬓稚女初长成艳冠绝伦的女子。只是,眉眼间尚还青涩。
林炜笙或因事务繁忙或因其他原因,渐渐少来。有时来了,也说不上几句话,便匆匆离去。有几次 ,还可以看见他眸间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厌倦。
“嫣红,相公已经多少日子没来檀圆了。”她立在窗前,和煦的阳光打在她身上,竟有丝晃眼。
“小姐,别说几日了,姑爷足有一个月没踏进檀园大门了!”嫣红原是从江家带来的侍女,自小服侍身旁,向来心直口快。
“是吗……收拾下,去给老爷夫人请安。”她淡淡的吩咐。
江离湄领着嫣红越过大半个林府到公公婆婆所住的园子里。还未进园门,就远远听见婆婆的声音。“我们家炜笙是越来越出息了,竟把生意做到了南疆。”
“林家最后还是要交到他手中的。”
“只是那江家的丫头我着实看不上,不就仗着她从娘家带来的嫁妆嘛,有什么了不起的?”婆婆有些得意忘形,声音陡然拔高。全然忘记林家有今日的辉煌靠的是谁。
“对那丫头还是要客客气气的,不要让外人落下话柄,说我们林家过河拆桥。”公公轻声训斥。
“小姐,他们太过分了!”嫣红上前欲进园中评理。她淡笑拦住,故意放重脚步进园。果然,那林家老爷夫人见她来了,立刻换上一副热切的笑脸。
“都说你身子骨弱,不用来请安。你怎么还来这么早做什么啊?”婆婆上前拉住她的手,丝毫不见刚才的刻薄模样。她笑了起来,不着痕迹的将手抽出,“离湄多日未来请安,心中已愧疚万分,婆婆这么说,岂不折了离湄的寿命?”接过嫣红手中竹篮又说,“离湄本不是好儿媳,更愧对公公婆婆,这是我亲手做的桃花糕,特敬于公公婆婆。”
婆婆尴尬地接过竹篮,离湄嫣然一笑,然后轻描淡写地说:“相公已有几日未来檀园了!”
这话果然有效,林炜笙当夜就来到了檀园,歉意十足。
“对不起,最近忙于生意,倒冷落了你。”
江离湄侧头而笑,却是不语。只是静静的望着他。林炜笙终是沉不住气,问:“你可是生了我的气。”
她摇摇头,“我不会生你的气,我只是希望能常常看见你。”仅此,就足够。
林炜笙沉默良久,后抬头微笑,“南疆的玉好,我明天去南疆定给你带回一些。”
他依旧没有在檀园留宿,江离湄站在窗前,望着他离去是欣长的身影,不言不语。烛影摇动,映在她苍白的脸上,一时间辨不出脸上是何表情。
服侍她睡下后,嫣红走到窗前关窗。见那窗棱上用指甲深深划下的三个字“望君楼”。嫣红回头望了一眼离湄,见她睡梦中依旧轻皱黛眉,不由深深叹气。
“小姐,你这是何苦呢。”
林炜笙果真为她带回一块玉,晶莹剔透。她将这方碧波系于腰畔,映着乌发白裙,竟是一番妖娆。
可终比不过那林炜笙带回的女子,绿波。人如其名,眉眼如钩,妖娆又放肆的美丽,像缠绕的藤蔓,倚在林炜笙身边。
林炜笙事先并没有通知她一声。
那便只是侧室,但婚宴办得喜庆而热闹。似乎众人都有意的忘却绿波仅仅是城南望君楼身份卑微的粉头。
对岸的灯火辉煌并热闹非凡。她立于湖畔,看那两个红色人影被簇拥的走进畅心楼,然后灯火熄灭。
刹那间,心凉如夜。
次日,是新媳妇向长辈敬茶的日子,江离湄素着苍白的脸,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,坐到了上席的椅子上。
那绿波也不惧她,笑容可掬地说:“妹妹绿波……”
“妹妹虽年纪较离湄大,但离湄好歹早进门几年,吃你这一杯茶也不过份。”离湄打断她的话,却不拿正眼瞧她,决意是要将绿波压在身下了。
绿波久在风月场所过活,自然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,笑说:“姐姐说的对,绿波这就为姐姐敬茶。”说着到上一杯雨前龙井,笑着跪下,将差递过。却在离湄即将触到的那一瞬间,故意将茶打翻,然后惊呼:“姐姐,你这是做什么?绿波什么地方做错了吗?”再看,已是梨花带雨,惹人怜爱。
江离湄还未开口,林家婆婆以冷言:“绿波虽然晚入门三年,但终究年纪比你大,你怎么可以这样欺负人?这是大家闺秀应做的吗?”
江离湄并不理会她,转头去看林炜笙,他虽然没说什么,但神色明显不悦。跪坐在地的绿波一脸无辜,但瞬间却充满挑衅的意味。
江离湄嫣然一笑,趁人不注意,拾起地上的碎瓷片掩在袖里。
“哎呀,真当怪姐姐不小心了,绿波妹妹,你没事吧?”假意去扶她,却暗中将那锋利的瓷片狠狠划入绿波手心。绿波吃痛惊呼,她继续笑,如沐春风,“妹妹可不要怪姐姐啊。”
越过双手鲜血淋漓的绿波,她径自走到林炜笙面前,仰头浅笑“相公,今夜你来檀园可好?”
千娇百媚亦不过如此,一时间林炜笙心荡神迷,无所谓天南地北。
是如夜般华的盛大的吧。
仿佛一夜蜕变,天刚拂晓,江离湄幽幽转醒,倚着床头,看着林炜笙熟睡的样子,心中怜爱,玉润的手指轻轻划过林炜笙的额头,江离湄低声呢喃,“炜笙,你可千万不要负我……
绿波极善于讨好众人,连仆役私下聚到一起也偷偷议论说绿波姨娘比少夫人更易于亲近,而绿波又常常杂老爷夫人膝下卖乖乞巧,使得林家二老颇宠爱她。偶尔,散步遇到了。绿波仰着下巴挑起眉,眼睛斜斜地瞄着她,满脸越越欲试的挑衅神色。
江离湄只当她是空气,看不见,听不着。她父亲教了她世间千百样,惟独没教她争宠这一说。
况且那林家二老从一开始就不喜欢她。只因当初碍于她丰厚的嫁妆,才硬装出慈眉善目的模样来。这几年,江家的财产多与林家合并,林家人以为烤熟的鸭子飞不了稳吃盘中餐了,自然待离湄就没当初那般热切了。
这又奈她如何。
这一干人等她江离湄何曾放在眼里,心中所挂念无非一个林炜笙,仅此一个而已。所以,只要绿波不触及她的底线,能忍的她都忍了。能让的,她也都让。
可这似乎让绿波越发骄纵起来,尤其是她传出喜讯后。林炜笙因不久将为人父,欣喜若狂,对绿波更是有求必应。绿波就像女皇般被众人捧在手心里。
绿波孕吐期想吃桃花糕,而且必须是江离湄亲手所制的那种。林炜笙便连衣服也穿不整齐,连夜赶到檀园,唤起沉睡多时的离湄。
她只是沉默片刻,复而抬头微笑。然而嫣红是心疼她的,责怪不止,“姑爷,你也真 舍得下心,绿波姨娘想吃桃花糕你就跑来,怎么不想想我家小姐这几日身体不舒服呢?”
“嫣红,闭嘴!”她苍着脸,一脸病容。
林炜笙有鞋尴尬又有些愧疚连说:“仅此一次,下不为例!你知道我这是第一次当父亲……”
江离湄神情寥落,轻轻叹气,“仅这一次倒好。”
可怎么能是一次呢?那绿波怎会知足?
于是便开口说要住檀园,林家人也是为难。后来便闹到了上吊的地步。江离湄听了,也仅仅淡笑一下,连夜搬出了檀园。
“相公,我听那大师说了,说这个日子出生的人,她的头发可以保佑胎儿。”绿波挺着肚子,将纸递了过去。林炜笙接起,瞄了一眼,心中为难——那上面正是江离湄的生辰。全家人都知道,她最爱惜那一头黑发,这叫他如何开口?
绿波见他久久不回话,立刻哭得梨花带 鱼。林炜笙见之心中痛怜,咬了咬牙,转身离去。
江离湄听他将原委说完,理着长发,垂眸,不言不语。
林炜笙按捺不住,心中焦急起来,“绿波怀有身孕,虽说有些无理取闹,但你就……就让着她点儿吧!”说着持起剪刀,欲上前自行剪下一缕来,嫣红见状扑上前要拦,被他推倒在地。
她抬头,幽幽地看着他,终于开口,“相公,你既然知道她是无理取闹还这样,难道离湄在你心里连一点分量也占不上吗?”
林炜笙愣住,不知所措,“也……也不全是。”
她叹息,接过剪刀,闭上眼,剪下一缕。然后随手扔了出去,任那缕愁丝轻飘坠地。
林炜笙尴尬地捡起头发,讪讪地说:“你早点休息,那我走了。”
江离湄忽然叫住了他。她低头,轻抚小腹,说:“相公,我亦有喜了。”

林炜笙走后,嫣红不解,“小姐,你这是做什么?你最爱这头长发呀!你还让什么?那个绿波都快骑到你头上了!”
她理着缠绕的丝发,低低地说:“我还心存希望。”
即便知道她也有喜了,林家二老还是对绿波更好点。绿波处于众人宠爱中,看着她的目光是恶意的是挑衅的,像是毒蛇在吐着乌黑的信子。
家宴时,绿波腆着大肚子,依偎着林炜笙向婆婆抱怨,“婆婆您不知,我手下的丫头笨得很,上次给我揉肩膀,差点疼死我!”
“那咱们再多买几个手脚灵俐的就好了。”林夫人笑着给绿波夹菜。
绿波瞟了离湄一眼,笑着说,“不了,我听说姐姐的侍女嫣红倒是心灵手巧……”
“恩,如果你喜欢……离湄,你就把那个丫头借绿波使几天吧!”
嫣红却急了,上前一步,“夫人,我要是去照顾绿波姨娘,谁来服侍我家小姐呀?”
“大胆!”林夫人不悦道,“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没礼貌!离湄她离了你就不能活了吗?”
“可是……”嫣红还欲争辩。
“嫣红,听夫人安排。”江离湄放下筷子,淡淡吩咐,“去吧,不要让人家说我们江府调教出来的丫头没规矩。”
绿波掩口而笑,一双盈盈媚眼不怀好意地望着她。
仅仅两日就出了问题。
江离湄接到消息赶过来时,绿波正躺床上呻吟,而嫣红跪在地上遍体鳞伤。见她来了,嫣红挣扎地扑了过去,满心委屈,“小姐,我真的没有推她!我真的没有推她!是她自己摔倒却故意赖上我!”
“离湄,若是绿波母子有什么不测,这个丫头也别想活下去!”她抬头,只见林炜笙瞪着血红的眼睛,手中拿着尺长的浸过的鞭条。
她略微思量,前因后果便了然于心。嫣红是她的侍女,出了什么事情自然与她脱不了关系,甚至就是暗指是她指使嫣红下手的。绿波,劳你费心了。
江离湄暗自冷笑,故做焦急地奔到床前。俯过身假装为绿波擦汗,然后凑到绿波身边。低头慢慢说:“一切都是你一手策划的吧!我劝你不要动我的侍女。我可以忍受之前的所有事情,但如果……”她不易察觉地将手移到绿波高高隆起的肚皮上,暗中施力,绿波明显一颤,而后呻吟得更加痛苦,此时,却是真的疼痛难忍。
她继续微笑,“你看,我这么轻轻一按……你的孩子就会完了。我是正室,而且我也怀有身孕,你说他们能把我怎么样?”
离湄浅笑退回,只见绿波的呻吟渐弱,最后挣扎坐起,满头大汗,“相公,你饶了嫣红吧!我想起来了,是我自己摔倒,不怪她。”
江离湄瞟了一眼绿波,浅笑离去。
绿波死死盯住离湄离去的背影,眼睛里掺杂着恐惧和不甘,她神经质地抓着棉被,下定了决心 。
这个女人不能留,绝对不能留!
绿波劝林炜笙暗中下药,然后彻底侵占江家财产。林炜笙开始百般不愿,本身就愧对江离湄了,怎么还能做这等无情无义的事?
绿波咬着牙说:“那江离湄才是江家产业的继承人,她活着一天你就得顾忌一天。况且那天你也看到了,分明是她想谋害我,而且还威胁我。我死了不足惜,可我肚子里怀着的可是你的孩子呀!”
林炜笙思量再三,终于缓缓点头。不想一切被窗外的一个人暗中窥见。绣花鞋慌乱地跑在青石板上。
江离湄听完嫣红所说,心中渐冷。林炜笙已不是当初那个白衣少年了,可怎会变至如此地步。她还想赌一下,赌他会不会来,赌他还有没一丝感情存在。
然而她输了,林炜笙终是来了。手里端着碗乌黑的药,手腕轻抖,脚步发虚。
“离湄,这是家里请御医配置的安胎药,我给你盛了一碗,你趁热喝了吧!”他笑得勉强,额上涌起细密的汗。
“多谢相公挂念。”她依旧笑着,端起药碗作势欲饮,眼却暗暗瞄向林炜笙,只见他的眼睛越瞪越大,几次张口,几次又咽了回去。最后一顿足,竟转过身不去看她。
她心中已冷,将碗扔在地上,惊呼一声,“哎呀!怎么会这么烫!”
“没关系!没关系!我再去为你倒一碗。”说完他匆匆离去,竟似逃难一般。
嫣红抱来一只猫,喂它喝地上的残汁,那猫儿抽搐几下,口吐黑血而亡!
万年俱灰。
她起身,冷眼望他离去的方向。
林炜笙,你果真凉薄!
在江离湄不告而别后,绿波生下一女婴。顺利登上正室的位置。那女婴眉眼精致,深得林家上下宠溺。
绿波说:“江家的产业多被你转到林家名下,所剩的也不过是一个空壳,那丫头只弱质女流,回去也没用。”
林炜笙点头,却不知为何心中沉重,隐隐有不好的预感,绿波将婴儿递过去给他抱,他逗弄怀中婴儿,心中的不安也渐渐散去。或许真得是自己想太多……
江府
江离湄望着窗外的景色,一边轻抚高高隆起的肚子一边对立于旁边的四个老者吩咐,“时候已到,今夜悉数将产业收回。”
四个人点头离去,嫣红端着碗燕窝粥走进来,“小姐,你早该这样,这是他们林家人应得的报应!”
她望想窗外不语。其实江家产业一直紧紧握在她手中。只不过是顶着林家的名头而已。林炜笙空有满腔抱负,却着实不是一个经商的材料。这几年来,一直是她暗中操控市场以及江家生意。
即便是当初,林炜笙的一举一动不也是掌握在她手中。她又怎会不知林炜笙暗中和望君楼的绿波有染。她的沉默只是一种有限度的忍让,却被当成了可欺!
林炜笙,你既待我无情,我留情何用?
她蓦地抬头,眼中寒星,隐透狠绝。 只是一夕之间,林炜笙惊骇地发觉林家名下产业通通散去,各总号分号钱号等全部不听号令,各债权人也趁机纷纷上门,最后,竟姿不抵债,将林家宅院抵了出去。
蓦然间,听一老商家感叹,“江家小姐果然是他父亲的女儿啊!这么狠的手段一般人怎么玩得过她!”
林炜笙抱头痛哭,绝望悔恨如滔滔洪水倾泻而下。
林家二老一时气极攻心,竟双双离世。仅仅一夜,辉极一时的林家家破人亡,林炜笙带着妻女逃到破渔村,忍饥挨饿,潦倒度日。
绿波忍受不了清苦日子,丢下襁褓中的女儿与他人私奔,却不想半路被离湄高价买回,又仅以五两的价值卖入军营充当营妓。江离湄掂着手中的银锭,对她浅笑,“你看,你也就值五两银子而已。”
随后将钱扔到臭水沟,不管身后被士兵强行拖进草丛凄厉大喊的绿波,优雅的离去。
半个月后,绿波受尽折磨而死。
至于林炜笙,终是留过情,她狠不下心,可是心已成灰,怎能原谅?
于是任他在大门前长跪不起,经日晒雨淋也不为所动。只是,只是有时一觉醒来,她还是会想起多年前,她躲在屏风后偷看林炜笙时他的模样,白衣胜雪,那么好看的微笑,直直的探进她心中最里处,扎根,盘结。
孩子百日时,她抱着他去留缘庙祈福。林炜笙见她出来。踉跄地去扒车窗,苦苦哀求她原谅。天气不错,她浅笑,逗弄怀中婴儿。仿佛根本就看不见听不着。
一江烟花终散去,了无痕迹。

【完】

6、求像学生时期的情感故事。要短篇小说。

你看这个 怎么样:

离婚后的30天同居生活
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,离婚对我们来说,是最明智的选择,反正也没小孩的拖累。我说出离婚这两个字后的第三天,我们就去街道把这事给办了。

她是我大学同学,我们谈了三年恋爱,在一起又过了三年。

只是有一个问题,离婚之后,在她还没找到新住所之前,我们还得住一起。

自己想想都觉得搞笑,谈恋爱的时候,我们特纯洁,虽然彼此之间不止于牵手拥抱,但是同居这样的事情,压根没敢尝试过。没想到现在离婚了,倒赶了趟新潮。

一室一厅的房子,两个不再是夫妻的男女住在一起,特别别扭。

第一个晚上,我拿了一套卧具铺在沙发上。

第一夜,睡得真舒坦!没有人在耳边唠叨的夜晚,真美!只是,如果我们家的沙发是布沙发就好了,这个木头沙发让我在清晨醒来的时候,脖子有点酸。

到了洗手间的门口,听见里面有哗啦啦的水声。这个臭女人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坏习惯,晚上睡觉前洗澡,早上起床后还要洗澡。算了算了,反正也已经习惯了。我顺手拉门就进去。

我刚掀起马桶准备方便,没想到她竟然“哇”地一声狂叫了起来。

大清早的,也不至于见鬼了啊,叫什么叫?吓得我尿都憋了回去。

“你没见我在洗澡吗?你是不是男人啊?有男人在女人洗澡的时候进来解手的吗?”她掀开浴帘,一只手用浴巾裹着身体,一只手指着我的鼻子就开始训斥。

“你叫什么叫啊?咱们之间不是还隔着浴帘吗?我能看到你什么啊?又不是第一次你洗澡的时候我进来解手,至于这么夸张吗?再说了,就你那身体,我都看了三年了,闭上眼睛都知道是什么样子了,值得我偷窥吗?”

“你……”她气得说不出话来。裹着浴巾就跑出浴室,就听到卧室的门“砰”的一声。

泼妇!就你这臭脾气,看以后还有谁敢要你!

解完手,我去卧室,我今天上班要穿的衣服还挂在橱子里呢。这死女人,竟然将卧室的门给锁上了。我敲了半天门,里面总算回了一句,我在穿衣服!

算了,反正离婚了,让让她吧。

半小时后她才出来,倒是衣着光鲜唇红肤白。可惜,她临出门时狠狠瞪了我一眼,破坏了她的形象。因为这半小时,我上班第一次迟到。

下班后,我在大街上胡乱溜达着消磨时间,虽然无聊,但是总比看她那张脸要好。就这样呆到九点,我在街角吃了碗面,回家。

我进家门,她老人家竟然在客厅里坐着。看见我进来,脸上竟然还带着微笑。我迟疑地在她面前坐下,天!她竟然给我沏了一杯茶。

她葫芦里卖什么药?我想到了一个词:笑里藏刀。

“今天呢,我仔细想了一下,咱们现在不是夫妻了,虽然我现在是借你的房子住一个月,但是我想,为了避免这一个月出现不必要的尴尬和误会,我们还是约法三章比较好。”说着,她温柔地拿起一张纸在我面前晃了晃。“你看看,要是没什么意见,那么就签一个字,咱们一人一份。”

我拿起纸看了看。

第一条:在一方使用洗手间的时候,另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;

第二条,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接触对方的身体;

……

我数了数,大小竟然有二十六条之多。

“没意见,那么就请签字。”她竟然连钢笔都准备好了。

我本来想冲她发火的,但是想想也没必要。反正最多也就一个月的时间,忍忍也就过去了。我冷眼看了看她,拿起钢笔就挥下我的大名。

“对了,作为你签字的回报,在我们共同生活的期间,我还继续给你做饭吃。”

有了这个条约,这日子可就真拘束。刚开始那几天,感觉做什么都被束缚着。并且,我还继续在外面晃悠着找地方吃饭。哼,以为做饭给我吃,我就会感恩?美去吧你!我一个月不吃你的饭,看我会不会饿死!唉,话是这么说,只是每次晃悠着的时候,闻到别人家的饭菜香,心里也还是十分羡慕。

一个星期相安无事。



一天我进门的时候,她刚好准备出去。

“出去?”我装着随口问了声,其实我不喜欢她这么晚出去还喷了香水。“是啊,阿铃说今晚介绍一个朋友给我认识。你看看我今天刚买的衣服,还不错吧?”她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着自己。

“是啊,是不错,钓傻帽最适合了。”傻子都听出我说的不是好话。

“你!”她的脸上又开始浮现厌恶我的表情了。只是,转而她又假惺惺地浅笑盈盈。

“是啊,反正我现在是单身了,就算是钓傻帽,我也有这个权利啊,总会有珍惜我的人出现的。你也老大不小了,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幸福了。”她眉毛吊着看我,向我示威啊?

“那我祝你今晚吊到一个大傻子!要是人家送你一个别墅,也借咱住两天。”“哟,说话怎么这么酸啊?你不会是看我出去吃醋吧?”她哈哈笑了起来。

“走吧走吧,别站那碍我的眼!”我随手就给她拉开了门。她斜着眼睛瞧着我,走了出去。出门的时候,还对我“哼”了一下。我“砰”地关上了门。

没有碍眼的人在了,我开始看球赛。只是心里怎么这么烦?难道我真吃醋了吗?哈哈,我开始笑我自己,怎么这么胡想?可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啊!

大概过了两个小时,她就回来了。而且,在我面前走过的时候,我看到了她脸色很差。她直接回卧室睡觉了,竟然连澡都没出来洗。

她心情不好地回来,我竟然心情好了。嘿嘿,活该你出去,我也乐颠颠地睡下来。

半夜,我被她的一声尖叫吓醒。刚想起来看看什么情况,就见她穿着睡衣冲了出来,跳到沙发上搂着我的脖子直发抖。“怎么了?”我拍拍她的背问。“蟑螂……”她一说这两个字我就明白了。这个女人虽然对我很凶悍,但是天生害怕小动物,什么蟑螂、老鼠、猫、狗等等,每出现一次她都尖叫半天,害我一直想弄一个小狗回来养养都不成。

“乖,别怕。”我像往常一样安慰她,进房间给她消灭去。房间里四下找了半天,没发现蟑螂的影子,只得回来。

我一坐上沙发,她又将我的脖子搂住。“打死了吗?”她脸上被吓出眼泪,不过在夜晚黯淡的光线下,却有梨花带雨一枝春的感觉。“好了,被我打死了。别怕,你回去睡觉吧,明天大家都上班呢。”我骗了她。因为我知道我不说打死而说没找到的话,肯定会被她逼着再找下去。那么我的觉也算是不要指望睡了。“我害怕,我不回去睡。”

“你忘记我们离婚了。而且,你也破坏了我们的约法三章中的第二条。你首先接触我的身体了。”我语气冷淡,哼,叫你晚上出去钓傻子,看到蟑螂才想起我。她听到我这话,呆了一下,咬着嘴唇说了声“对不起”后,跑回了房间。又是“砰”地一声关门声。

我呆坐半晌,突然给自己一个大嘴巴。

我睡在沙发上,但是一点困意都没有。隐约中,房间里传来她哭泣的声音。进去还是不进去?我有点犹豫,我又给自己一个大嘴巴,是男人就进去!

我打开房间的门,看到她伏在被子里哭。我坐到床边,拉开被子,轻声地问她怎么了?说实话,我看到她满脸的泪水,心里真是好心疼。

“你进来做什么?我们不是离婚了吗?我不希罕你来关心我!给我出去,出去!”她冲我歇斯底里地叫,拿起枕头砸我。“对不起,刚才是我说错话了,原谅我好吗?”我不管她到底是因为什么,我还是坚持将她抱在怀里,轻轻吻她脸上的泪。她不再对我咆哮了,用力抱着我的脖子,开始没完没了地哭。

终于,她一边哭一边说今晚因为什么而不开心了。原来,她那个破姐妹阿铃给她介绍的人竟然是一个台湾老头子,坐下来没多久就开始动手动脚。阿铃竟然还劝她,反正你是离过婚的人了,将就着跟了这个老头子算了。“我离婚了,是不是就比别人矮一截?我们为什么要离婚?”她一边哭着问我,一边掐着我的脖子。

我没有办法回答她的问题,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。虽然脖子被她掐得好痛,但是掐就掐吧,反正又掐不死我,以后不住一起了,想被她掐都没机会了。

终于我们都累了,彼此沉沉睡去。

醒来的时候,太阳已经出来了。我还抱着她,她还搂着我的脖子。

我不敢动,怕自己惊了她的梦,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感觉了。两个人在一起时间越久,清晨醒来就越没有感觉。想想从前的日子,我们几乎都是在匆忙中醒来,一边彼此抱怨着对方,一边收拾东西赶着上班。我们之间,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?到底因为什么?

她也醒了。

醒来后,她忽然意识到什么,松开了抱我脖子的手,脸上有一抹羞涩,“早!”

我也慌忙松开抱她的手,赶忙下床。

“昨夜……”

“昨夜没什么,快起来洗漱吧,要不上班快迟到了。”

有了这一晚之后,我感觉我们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。下班的时候,我在路边看到有卖海棠糕的,想起这是她家乡的特产,随手就买了点。只是买完之后,我不知道自己是现在就回家,还是像从前一样晃悠着消磨时间。

“先生啊,这个东西新鲜的时候最好吃,时间长了,就不好吃了。”找钱时,小贩特地关照我。

我硬着头皮回到了家,她在做饭。

“嗯……嗯,我给你买了海棠糕。下班时候,刚好看到的。”我对着在厨房里忙碌的她支支吾吾地解释着。

她很开心地走了出来,拿起一块就吃了起来。“去洗手吧,饭菜都好了。”

面对桌子上的饭菜,我心里酸酸的。

数数日子,我在外面混饭吃已经有二十多天了。她做的菜,真香。

“吃吧。”

我拿起了碗筷。

……

“慢慢吃,别噎着。来,喝碗汤。”她给我盛了一碗汤。

“这个菜挺新鲜的,吃一块。”她给我夹了一筷子。

“你最近瘦得很厉害,以后别在外面吃了,又贵又没营养,还是回家来吃吧。”

……

吃完了饭,我抢着收拾。

“算了,结婚这么久了,也没见你收拾过,还是我来吧。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没事,我也收拾习惯了。你去看电视吧,我一会就收拾好了。”

我给自己沏了一杯茶,又给她沏了一杯。

她洗刷完毕,在我身边坐了下来。我赶紧将沏好的水端了过去。“你想看什么节目?”我拿着遥控器问她。

“你今天怎么这么客气啊?客气得我都不习惯了。”她咯咯地笑了起来。

我不好意思地摸摸我的头。“我以前,很坏吗?”

“坏?没人说你坏啊,只是你比较懒罢了。现在咱们都离婚了,你却忘了自己的衣服要自己洗。你也不想想,每天的干净衣服,是谁给你洗的?以后,自己要学会照顾自己啊!”

“离婚……是的,我们离婚了。”我默然不再言语。

她也陷入沉默。

那晚,我们坐在一起看了三个小时的电视,没有说话,没有换台,只是我不记得自己看了什么。



三十天的时间很快就到了。这天,她吃完饭告诉我,她已经找好房子,等星期天就可以搬家了。我的心立即变得很空很空。

星期六很快就来了,我坐在沙发上看她来来去去地收拾东西。

屋内显得很乱,但感觉空气是静止的。我们都没有说话。她会留下什么?我心里突然很想知道。但是,我没问。

“你慢慢收拾,我出去走走。”没等她回答,我就走出了门。

屋外的天空很蓝,多像三年前放风筝的那天啊。屋外的阳光很轻,三年前是否同样温暖过我们呢?屋外的情侣很多,我们也这样甜蜜地走过三年……

“妈妈,叔叔在哭。”身边的一个小孩子叫了起来。

我擦了擦眼睛,勉强一个笑容出来,“叔叔是被沙子迷进眼了。”

我对自己笑了笑,找了一个方向随便走了下去。

一直到傍晚,我还在外面闲逛。

手机响了,是她的短信:“饭菜已做好,我们最后吃一次饭吧。”

我马上跑回家里。

房间里没有开灯。她在餐桌上点了蜡烛,菜很丰盛,还有一瓶红酒。

她穿的是结婚时我给她买的一条黑色蕾丝裙子。

“我们结婚三年了,都没在一起喝过酒。过了今晚我就走了,我们喝一次好吗?”她一边给我倒酒一边说。“干。”我举起了杯子。

我们没有再多说什么,还能说什么呢?再多的话都改变不了明天的结局。算了,不要去想了,喝酒吃菜。最好是喝醉了,等我醒来的时候,她已经离开了。她离开,不是我一直期望的吗?我不是一直讨厌这个啰嗦的臭女人吗?我应该高兴啊!以后看球赛不管多晚都不会有人在我身边训斥我,叫我去睡觉了,多爽啊!我不洗脚就上床也没有人嫌我脏了,多美啊!我没有理由不开心啊!只是,为什么这酒喝在嘴里是苦涩的?

“你的衣服我都整理好放在橱子里了,内衣和袜子在床下面抽屉里,你的胃不好,以后要是一定要熬夜,记得给自己搞点东西吃。冰箱里我买了一些食品,你自己要慢慢学会做饭,不要总在外面吃。吃饭也要注意营养,别总是凑合。咱们的存折我放在床头柜里了,上面还有三万多块钱。咱们家每个月的电话费、煤气、水电费都在街角的银行交,就是这个卡,你收好,别到时候找不到。这个月给你父母汇的钱我也已经汇出去了,以后你要记得按时给他们汇钱,没事多打电话回家,爸妈都挺惦记你的。我今天给他们打了电话了,爸爸最近腿上的风湿有点厉害,上次我们给他买的药恐怕快吃完了,这个是药名和地址,你明天记得买一些寄回去。我没告诉他们我们已经离婚了,你以后有机会想好了再和他们说。不管你爸爸说你什么,记得不要让他生气。这是我给爸妈买的毛衣,你明天一起寄回去。”

她在一样一样地交待着,我希望我自己每件都能记得,但是又希望我什么都不要记得。我突然感觉自己很白痴。我在这个家里生活了三年,但是现在我却感到非常陌生。我开始害怕,我不知道我一个人是否有能力生活下去。

“这是咱们结婚的时候,妈给我的戒指。这个是你们传家的东西,我不带走了,请向妈妈说句对不起。”一枚碧绿色的翡翠戒指放在我的面前,它的光好强,让我的眼睛开始刺痛。“我带走的东西是按照我们离婚时候协商好的。”

她站了起来,四下看了看,笑了笑说,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要问吗?”

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要问呢?我什么都不知道,我只知道在我最想她留下来的时候,她却要走了。她一直说我不像个男人,我一直觉得这是她对我的侮辱。我现在终于明白,我的确不是一个男人,我像一个孩子一样肆意挥霍着她给我的幸福和安定。

“要是你没有事情要问的话,我们休息吧。今晚你睡房间我睡沙发。明天一早搬家公司的人就来搬家了,我在这多住了一个月,够麻烦你了,明早你在房间里睡,可以少打搅点。”

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,只是木然地对她点了点头,走进了房间,关上了门。

我看了一夜的天花板。

清晨的阳光照了进来。

我听到敲门声,我听到搬东西声,我听到她叫工人“轻点”。只是,我听不到自己的心跳声。

她敲了敲门,我没动。

“我走了,以后自己照顾自己。”她没有进来,隔着门声音低低地说。

我听到了关门声。

我没有再听到任何声音。

为什么我们要离婚?为什么我们要离婚?

“有空记得回来玩啊!”我听到邻居的声音。

你还是不是男人?一个声音在我心里对我吼。

你是男人,你现在去追她回来,还来得及!

我翻身下床,跑到窗边对着下面喊道:“等一下,先别走!”

我冲下了楼,我要做一个男人!

她站在车边,微笑地看着我,半晌轻轻地说:“谢谢你下来送我。”她的眼角有泪。

“你走了,我怎么办?”我抓住她的胳膊问她。

“我们已经离婚了。”

“我现在不要你走,我不能没有你。”我对着自己吼,对着她苦苦哀求。

“离婚是你提的。”

“我知道自己错了,求你原谅我一次,好不好?我求你了!”

“你是男人,怎么可以在这么多人面前哭?”她用手给我擦眼泪,她的手指好冷。

“只要你回来,我不要做男人!”

“我们在一起前后六年了,结婚后你就没再关心过我,没问过我要什么,没问过我想什么。我对你说话,你觉得唠叨;我要你安心家庭,你说我生活没有情趣。你知道吗?我和你生活三年,我也很累。我是爱你,但是你知道吗,这份爱我维持得好辛苦!”

“对不起,再给我一次机会,让我们重新来过,好不好?我错过了很多,我不想再继续错下去。你是爱我的,爱我就不要走,好不好?”我心里好痛,为什么到最后我才说出这样的话?

“我们离婚了。你要我回来,除非你现在再次向我求婚。”她的脸上有一种奇异的神情。

“好,我求婚。我求你再次嫁给我!”我单腿跪下,向她第二次求婚。

“求婚要有玫瑰,要有戒指,你有吗?”

玫瑰!戒指!天啊,我现在到哪里找?

“我们家二丫头昨晚刚收到一束玫瑰,傻小子你快去拿。”邻居大爷冲我直叫。我又想起那个家传的翡翠戒指!

我冲上了楼,闯进邻居家,拿了那束玫瑰就出来。我回到自己的家,可是我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枚翡翠戒指!

为什么?为什么上天要如此刁难我?戒指,你到底在哪里?

我在慌忙地四处翻找,她上了楼。在她的身后,跟着一大帮看热闹的邻居。

我一把抓住了她,将玫瑰塞进她的怀里,“我找不到戒指,求你先答应我好不好?”

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,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丝绒盒子。慢慢打开,一枚闪烁温润光亮的翡翠戒指端立在那里。

“对不起,我好像多拿走一样东西。”她扑到我的怀抱里笑了起来

45回答者: zanxuewang - 四级 2006-11-30 15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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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一篇关于玫瑰花瓣的短篇小说。

喝玫瑰茶是在三年前。 那时,她刚从护士学校毕业,生的是明眸皓齿,她坚信自己就是那个穿着水晶鞋,坐着番瓜车的女孩,所以难免有些心高气傲。 偏偏有个不知深浅的实习生爱上了她,天天追她。她也喜欢看实习生那朝日般的笑容,这让她的心中很甜。可唯一让她感觉遗憾的是,实习生是来自于偏僻的农村,她的浪漫在他的现实面前显得很可爱。 2月14日是情人节,他们去了一家咖啡屋。她正好遇上每月例行的“特殊情况”,所以有点无精打采的。他说要送给她一份特殊的礼物,这让她很好奇。 服务小姐问要喝点什么,他想都没想的为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。精致的杯中漂浮着几朵干枯的玫瑰花,花瓣在水中泛着粉色的光芒,她端起杯,一股浓郁香气扑鼻而来。 “你到底要送我什么?”她直接问他。他竟有几分羞涩,犹豫了一下,吞吞吐吐的说:“就是这杯茶 ,你愿意喝它一辈子吗?”猛一听到答案,她暗暗有些失望,以至于没有听到他后面的话。不过是一杯茶!她不知道他为什么总与她那水晶鞋、番瓜车的梦想那么遥远?她品了一口茶,竟有些微微的酸涩。 “你希望我毕业留在这儿吗?”他满怀希望的问。“什么?当然。”她想着自己的同伴可能在被玫瑰花、巧克力包围呢,回答得有点心不在焉。他有些失落的看着他,没有再说什么。 从那天起,实习医生不再找她,只是远远的望着她,望着她离去,她想问他怎么了,可又担心失去少女的矜持.“反正追我的人多着呢。”她这样安慰自己。 实习医生离院的那天给她打了个电话:“我可能不是最优秀的,可我的爱很朴实。”她站在窗口看着她上了车,看着他向自己的方向张望,可就是什么也没有说。开车的时候,她的泪也掉了下来。“其实我是喜欢你的。”她在心里轻轻地说着。 一晃三年过去了,时间足可以磨去一切回忆。她变得很沉静,也现实了很多。她有了男朋友,高高大大的,笑起来很明朗。他爱她,关心她的一切。 知道她每个月遇见“特殊情况”时,总是疼得死去活来,便四处找中医偏方为她治病,那一碗碗含着浓浓爱意的药汁让她感到满足。她想:在爱自己的王子面前,灰姑娘更希望做个有爱的平凡的女人。 一天,刚进门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,那仿佛来自她记忆深处,推开厨房的门,男朋友正在熬一壶茶,水面上几朵滚动的玫瑰花,干枯的花瓣在水中泛着粉红色的光芒。这是玫瑰花茶! “这是.......”她有些迟疑的问。“亏你还是护士呢,这都不知道?”男朋友笑眯眯的说;“玫瑰花茶具有调经止痛的功效,还有个别名叫“浓情蜜意”呢!”“调经止痛?浓情蜜意?我真的不知道......”刹那间,往事如潮水一般涌上心头,那朝日般的笑容和深情的声音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眼前:“你愿意喝它一辈子吗?” 原来爱情早就曾经来临,可自认为最浪漫的她却认为他并不懂得浪漫而轻易舍弃了他。实习医生说得对———他可能不是最优秀的,可他的爱却是最朴实的

8、有那些爱情感人短篇小说?

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(转载)我是一个孤儿,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,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。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。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,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,一个漂亮的,安静的小女婴,许多人围着,他上前,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。他给了我一个家,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,陶夭。后来他说,我当初那一笑,称得起桃之夭夭,灼灼其华。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,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,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,愤懑中双双弃世,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,发配农村,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。他从此孑然一身,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。我管哲野叫叔叔。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。只除掉一件事。上学时,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“野种”,我哭着回家,告诉哲野。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,问那几个男生:谁说她是野种的?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,都不敢出声,哲野冷笑:下次谁再这么说,让我听见的话,我揍扁他!有人嘀咕,她又不是你生的,就是野种。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: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。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,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?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?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,你们吃什么?小孩子们顿时气馁。自此,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。大了以后,想起这事,我总是失笑。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,要幸运得多。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。满屋子的书,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,有太阳的时候,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。我总是自己找书看,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。隔一会,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,他的微笑,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。看累了,我就趴在他肩上,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。他笑:长大了也做我这行?我撇嘴:才不要,晒得那么黑,脏也脏死了。啊,我忘了说,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。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。他永远温雅整洁,风度翩翩。断断续续的,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。我八岁的时候,曾经有一次,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。那女人是老师,精明而漂亮。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,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,哲野在,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,不在,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。我怕她。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,她问我:你的亲爹妈呢?一次也没来看过你?我呆了,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。她啧啧了两声,又说,这孩子,傻,难怪他们不要你。我怔住,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,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。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。哲野走进来,抱着我说,不怕,夭夭不哭。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。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,怎么好好的又散了?哲野说,这女人心不正,娶了她,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。邱非说,你还是忘不了叶兰。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。大了后我知道,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。我们一直相依为命。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,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。我考上大学后,因学校离家很远,就住校,周末才回家。哲野有时会问我:有男朋友了吗?我总是笑笑不作声。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,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:甲倒是高大英俊,无奈成绩三流;乙功课不错,口才也甚佳,但外表实在普通;丙功课相貌都好,气质却似个莽夫……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。在我眼里,他们都幼稚肤浅,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,太着痕迹,失之稳重。二十岁生日那天,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。这类零星首饰,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,他的说法是:女孩子大了,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。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,我喜欢什么,马上买下。回校后,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。我也不放在心上。因为自己的身世,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。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: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?我莫名其妙:谁说的?她说: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,你跟他逛商场,亲热得很呢!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,原来是傍了孔方兄!我略一思索,脸慢慢红起来,过一会笑道:他们误会了。我并没有解释。静静的坐着看书,脸上的热久久不褪。周末回家,照例大扫除。哲野的房间很干净,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。那是件米咖啡色的,樽领,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,我挑了这件。当时哲野笑着说,好,就依你,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,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。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,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。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,走路步履轻捷生风,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,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。我纳闷。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,要我早点回家,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。他刮胡子换衣服。我狐疑: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?哲野笑:我都老头子了,还谈什么女朋友,是你邱叔叔,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,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。我知道,那一定是叶兰。路上哲野告诉我,前段时间通过邱非,他和叶兰联系上了,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,这次重见,感觉都还可以,如果没有意外,他们准备结婚。我不经心的应着,渐渐觉得脚冷起来,慢慢往上蔓延。到了饭店,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:微胖,但并不臃肿,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,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,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。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,她看上去老得多。她对我很好,很亲切,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。到了家哲野问我: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?我说:你们都计划结婚了,我当然说好了。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。回到学校我就病了。发烧,撑着不肯拉课,只觉头重脚轻,终于栽倒在教室。醒来我躺在医院里,在挂吊瓶,哲野坐在旁边看书。我疲倦的笑:我这是在哪?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:总算醒了,病毒性感冒转肺炎,你这孩子,总是不小心。我笑:要生病,小心有什么办法?哲野除了上班,就是在医院。每每从昏睡中醒来,就立即搜寻他的人,要马上看见,才能安心。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:夭夭病了,我这几天都没空,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。我凄凉的笑,如果我病,能让他天天守着我,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。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。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,晚上就躺在上面,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。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,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,半夜我要上卫生间,就自己摸索着起来,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,帮我开灯,说:夭夭小心啊。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。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。我礼貌的谢她。她做的菜很好吃,但我吃不下。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。我做梦。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,他们都很年轻,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,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。哲野愉快的微笑着,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,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……我猛的坐起,醒了。半晌,又躺回去,绝望的闭上眼。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,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。他叹息:做什么梦了?哭得这么厉害。我装睡,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,顺着眼角滴向耳边。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,却怎么也停不了。这一病,缠绵了十几天。等痊愈,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。他说:还是回家来住吧,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,空气不好。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。脸贴着他的背,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。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。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,我才确信,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,是过去式了。我顺利的毕业,就职。我愉快的,安详的过着,没有旁骛,只有我和哲野。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,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。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。哲野在工地上晕到。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。我痛急攻心,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:还有多少日子?医生说:一年,或许更长一点。我把哲野接回家。他并没有卧床,白天我上班,请一个钟点看护,中午和晚上,由我自己照顾他。哲野笑着说:看,都让我拖累了,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。我也笑:男朋友?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。每天吃过晚饭,我和哲野出门散步。我挽着他的臂。除掉比过去消瘦,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,在外人眼里,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,只有我,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。我清醒的悲伤着,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。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。看书,设计图纸。钟点工说,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。我越来越喜欢书房。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,和哲野相对而坐,下盘棋,打一局扑克。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。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。我好奇。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。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。“夭夭长了两颗门牙,下班去接她,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。”“夭夭十岁生日,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。我开怀,小夭夭,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。”“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,她事事自己抢先,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,而我,垂垂老矣。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。”“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,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。她老了很多,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。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。”“夭夭肺炎。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,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。我震惊。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。”“送夭夭上学回来,觉得背上凉嗖嗖的,脱下衣服检视,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。唉,这孩子。”“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。我无惧,但夭夭,她是我的一件大事。我死后,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,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。”……我捧着日记本子,眼泪簌簌的掉下来。原来他是知道的,原来他是知道的。再过几天,那叠本子就不见了。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。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,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。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。临终,他握着我的手说: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,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,来不及了。我微笑。他忘了,我的戒指,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。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,简短的几句:夭夭,我去了,可以想我,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,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,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。叔叔。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。半夜醒来,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:夭夭小心啊。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,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,很古朴趣致,我拿出来,洗干净,呆了,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,只有四句颜体: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。恨不生同时,日日与君好。到这时,我的泪,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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