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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二十号,矮脚鸡出版社一项早宣传了四个月的新书,终于要出售了。
各大纸媒提前一星期就布了这条新闻,并详细刊登了所有将会售书的地点。作为矮脚鸡总部所在的城市,纽约光曼哈顿就有五家书店的一楼会被腾出来。有心人把全国范围内的销售点都统计了一番,无不惊愕地现,这一次新书销售所要制服的租摊费之高,都能等于普通作家全部稿酬收入了!
是哪一位作家能得到这种殊荣?
当然是《纽约时报》畅销排行榜上的佼佼者,凡是能将作品列到那上面的作家,哪个不是在圈内极度有名的人物。哪怕只会知名一时,但无论是文学类作品的加印和再求稿也好,还是教材类作品作家的演讲访谈邀约也好,都绝对会让那些人享受无与伦比的荣耀!
而在这个基础上,如果某位位列排行榜的佼佼者,其作品还是处女作,出版不过数月就诞生诸多海外译本,当他或她的第二部作品隆重登场时,当然值得享受这种程度殊荣!
一时间,全国各地的读者们都被调起了高昂的兴趣,而这份兴趣,也同样是多种多样的!
几乎没有哪个作家不会出席自己的签售会,更几乎没有谁不会将自己的头像印在书上,可这位爱丽丝-王却偏偏做到了,也不知矮脚鸡究竟是怎么同意的。再加上今年年初的那部电影,《鬼影实录》的导演完全和她同名,而且也没正是露面过,这实在无法不让广大民众们胡乱猜测,光看那些报纸的各类业界猜疑就知道了!
《ucLa电影社团的合作,导演是青春小女孩?》
《神秘新人畅销书作家,和惊悚电影的鬼才导演是一人?》
《迷一般的作家,惊悚、科幻与现实融为一体的处女作品!》
类似的新闻之多,在数个月来,其实早就不能算是新闻了,因为故事主角从没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解释过什么。许多人都记得,早在三四月份的时候,很多业界批评家、业界竞争对手都在各大报纸和电台质疑爱丽丝-王的存在,质疑她的身份、才华、作品的真实性等,并傲然放出挑衅的言,坐等爱丽丝露面。
呃……
然后尴尬的是,完全没人搭理。
虽然有很多人面对这个结果,傲然自宣,说这显然是爱丽丝心虚了,所以不敢露面神马的,也不是没人相信这种说法,进而更加在各大媒体、报纸的业界区域抨击那个《纽约时报》畅销榜的新星……
当然,作为作家的“老板”,矮脚鸡官方也有出面,他们说,爱丽丝之所以没露面,也没反驳这些业界人士,理由只有一个。
这个理由是爱丽丝让矮脚鸡官方转达给那些批判者的。
“老娘没功夫跟一群羡慕嫉妒恨的小ds,和一群自我感觉良好的大sB玩对喷游戏。”
大意如此吧,反正这句话出炉后,整个业界都炸窝了。
无数被各大批评家和竞争对手侮辱得上天无路、入地无门的普通作家,都顿时奉爱丽丝为他们心中的楷模,虽然大家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。
而那些被喷得“业界人士”则都纷纷跳了出来,各种破口大骂爱丽丝,比如她怎么可以那么狂妄,她为什么可以那么狂妄,你丫的一个小新人这么狂妄真的不要紧吗,你丫的信不信我们业界联合封杀你神马的。
当然,堂堂矮脚鸡图书公司威名赫赫,乃是全球业界最顶尖的出版社,当然不会被一群实为ds的喷子们影响到。沉寂数月,当各大纸媒一齐刊登爱丽丝的新书,《血色童话》迎来新书布会时,全国的书迷再次为之震动!
虽然,仍旧遗憾的是,这只是新书布会,而不是新书签售会,爱丽丝依然没有要露面的意思。
哈利-普内斯,纽约大学辍学生,想要模仿比尔盖茨做出一番事业而尚无成就的天才极客,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。当他最初看到报纸刊登新书销售日的新闻时,他当天晚上就完全没能睡好觉,小女孩吸血鬼和总受欺负的小男孩之间的秘密相恋,真是怎么想怎么有趣啊!
依然是曼哈顿的那条大街,仍旧是那家熟悉的书店,照旧是清晨那个惯例的时间,哈利难得昨晚早早睡觉了,今天天刚亮就起床。
但即便如此,当他走到那家书店时仍现,店门口已经排了条很长的队伍。
“这本书是买给我儿子看的!”
队伍里,一个最多四十的中年妇女对周围人说道:“我儿子今年就是十二岁,而且也不怕你们笑话,我儿子也和这部书的主人公一样,经常收到同学的欺负。作为给他的生日礼物,没什么比这本小说更恰当了!”
另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却皱眉道:“但这部小说并没有被放在儿童区,而且矮脚鸡还专门做了声明,说这本书要是按电影分级的话,可以被算作nc-17的,给你儿子看不合适吧?”
那妇女眼睛一瞪:“怎么会呢!?书的主角就是一对孩子而已,他们身上能生什么可怕的事?就算那个女孩是吸血鬼,也肯定是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,怎么还nnetbsp; 看到那鸭舌帽男子和父女争辩起来,哈利摇头苦笑,这位女士啊,你是不是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?
谁规定主角是小孩,剧情就一定是美好的?
只要不是像罗马尼亚那样,拍一些专门残杀难民孩童的地下电影,就算真是nc-17也一点不过分啊。
矮脚鸡可是专门说明了的,真要是像这位女士说的那么简单,难道这家出版社的编辑都是傻瓜吗?
不多时,当书店大门打开后,外面排着长队的人群顿时鱼贯而入。早在昨晚关门后,书店一层就被员工们连夜赶工重新布置了一番,放眼望去,几乎所有展柜上都放着同一本书!
当然,不是真的所有展柜,但入口附近的七八个台子,已经完全成为了《血色童话》的世界。米色的书皮,下着白雪的背影,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背对背而立,加之标题“Let-the-right-one-in”的双关语含义,那种唯美的风格顿时吸引了所有人。
“哦先生,您也喜欢看这类爱情故事吗?这是您的袋子,请收好。”
“哇哦女士,你居然一口气买了七本!?是给孩子们买的?你的家真是好大啊,不过女士,矮脚鸡有过……您不相信?好吧~”
“还小伙子,从小说里寻找初恋吗?咯咯~那你看我怎么样?”
艾米在收银台前忙个不停,今天的顾客可比平常日子多出了好几倍不止,就算是其他的新书布会,销量恐怕都没有现在这么恐怖。不过这也是蛮有意思的工作,每遇见一个顾客都是一场形形色色的偶遇,艾米扫了眼镜子中金灿烂的自己,雪白的牙齿笑起来完美无瑕,简直棒极了!
“嗨,你好。”
但当她刚一转头,那副舞台秀般的露齿笑容顿时僵住了。
好一个……再典型不过的怪才极客啊!
及肩不是不可以,凌乱也可以当作后现代主义艺术家风格,但丝间白色的是什么东西?
头皮屑吧,妈妈你一定要告诉我那是头皮屑!
胖子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爱洗头的人,这是艾米的妈妈交给她的处男友的原则,艾米记得清清楚楚,并始终将其奉为圣旨。
偏巧这小胖子看到艾米和每个顾客都聊天的样子了,这会儿也笑道:“嗨,艾米,你也是爱丽丝的书迷吗?”
艾米眨眨眼,瞧这小胖子一副见到梦中女神的表情,她欲哭无泪。
为什么书店要让每个服务员都在胸前别姓名牌啊……(未完待续。)